政府信息公开

桃江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9 09:46 浏览次数: 字体:[ ]

桃江县民政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桃江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南省桃江县桃花江镇芙蓉路359号;邮编:413400;电话:0737-8822049;电子邮箱:2132602629@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民政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下是对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详细报告

(一)主动公开方面:积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民政领域的各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各类信息均在规定时限内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和答复,办结率达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开信息的审核和把关,确保信息内容准确、完整、规范。

(四)监督保障方面:加强内部监督和考核,明确各股室及二级机构职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15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15

0

0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15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仍需进一步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和深入,与公众的需求存在一定差距。

(二)改进措施: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拓展公开领域,细化公开内容,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