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某 跃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桃(灰)自执罚〔2024〕30号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个人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王某跃 | ||
违法行为类型 | 无证采矿案 | ||
违法事实 | 王某跃于10月26日未经批准擅自在灰山港镇周家潭村上圣家屋场村民组涉嫌无证开采黄土40吨。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的规定,定性为无证采矿。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和《湖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第一项第二款第一条的规定。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1200元)。 | ||
罚款金额(元) | 1200元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11/4 | ||
处罚机关 | 桃江县灰山港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