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某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桃(灰)执罚〔2024〕20号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个人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高某 | ||
违法行为类型 | 非法开垦林地案 | ||
违法事实 | 高某于2018年3月20日始,未经林业部门同意,擅自在灰山港镇金沙坪村长沙冲村民组非法开垦林地的行为。经灰山港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调查和林业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的鉴定,你开垦林地总面积为2434平方米,地类为2414平方米【乔木林地】,20平方米【竹林地】。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非法开垦林地的行为。 | ||
处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处每平方米5元的罚款,共计人民币壹万贰仟壹佰柒拾元整(¥12170)。 | ||
罚款金额(元) | 12170元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7/29 | ||
处罚机关 | 桃江县灰山港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