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灰)执罚〔2024〕12号

索 引 号:tjhsgz/2024-1969251 发布机构:灰山港镇 发文日期:2024-07-24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桃(灰)执罚〔2024〕12号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人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丁某
违法行为类型 非法捕鱼案
违法事实  2024年5月17日,灰山港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发现丁某背一台背包式锂电池打鱼机在灰山港镇檀树界村古塘村民组农田进行电捕鱼,渔获物有黄鳝、泥鳅共计150克。其行为定性为非法电捕鱼。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八十二条第三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和电鱼设备,并处罚款贰仟元整(2000.00元)。
罚款金额(元) 2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3/5/28
处罚机关 桃江县灰山港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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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灰山港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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