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灰)罚决〔2024〕11号

索 引 号:tjhsgz/2024-1969250 发布机构:灰山港镇 发文日期:2024-07-24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刘 某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桃(灰)罚决〔2024〕11号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人
行政相对人名称 刘某固
违法行为类型 损坏绿化树木案
违法事实 2024年5月10日14时许,刘某坚在灰山港镇康复路涉嫌损坏绿化树木,经现场勘验,该行为违反了《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第二十五条和《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表(2021年版)》第29.1.2条之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陆佰元整(¥600元)
罚款金额(元) 6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4/5/23
处罚机关 桃江县灰山港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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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灰山港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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