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 某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桃(灰)自执罚〔2024〕09号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个人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易某 | ||
违法行为类型 | 非法开采山石案 | ||
违法事实 | 易某于2024年4月10日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灰山港镇灰山港村白水寨村民组开采山石,其行为属于无证采矿。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22年度湖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第一项第二条。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肆仟贰佰元整,并处违法所得20% 的罚款人民币捌佰肆拾元整,共计人民币叁仟零贰拾肆元整。 2、责令破坏的2.26亩林地落实种植并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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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元) | 5040元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5/24 | ||
处罚机关 | 桃江县灰山港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