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二级
机构工作职责
(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主 任:胡小彦
成 员:杨立安、文 丹
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光荣牌悬挂、优待证发放、常态化联系走访等工作,承担立功喜报送达、纪念(荣誉)勋章发放、评选表彰、荣誉奖励等事务性工作,指导乡镇、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完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县军休所
所 长:高 芬
负责为军队离退休干部提供住所、服务和管理等工作。
(三)县光荣院
支 书:王 喆
院 长:钟旭峰(主持全盘工作)
负责集中供养孤老和生活不能自理的优待抚恤对象,并为其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