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本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办公室
办公地址:桃江县桃花江镇建设路122号
办公时间:冬季8:00-12:00 14:30-17:30(工作日)
夏季8:00-12:00 15:00-18:00(工作日)
负 责 人:文卫华
联系电话:0737-8820123
传 真:0737-88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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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帮扶援助等,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县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