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秸秆露天禁烧工作,减少大气污染,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按照《益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益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清单〉的通知》《益阳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划定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区域时段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划定桃江县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区域与时段,特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2024年7月1日,益阳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向各县市区下发了关于划定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区域时段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县市区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2024 年污染 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验收销号标准及程序的指导意见》《益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完成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区域、时段的划定和公示工作。
2024年7月17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向相关部门发出《关于湖南省秸秆禁烧区及限烧区划定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湖南省“守护蓝天”攻坚行动计划》,科学做好秸秆有序焚烧工作,提出具体的意见。该文件对划定原则、划定范围、禁烧区、限烧区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二、根据上级意见,将市所在城市建成区所在地赫山区和资阳区绝大部分地区划定为全时禁烧区,南县和沅江重点以全时禁烧为主,桃江县和安化县因为地形与风向的优势,未作为重点控制区域,但是也必须参照进行全时禁烧区和限时禁烧区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