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住建局研究起草了《桃江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办法》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县城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提高我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质量,确保建设一处,彻底建好一处,杜绝重复建设,建立决策科学合理、建设程序规范合法、监管严格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体制,对项目的质量、安全、投资、进度进行有效控制,提升项目建设的质量、安全和效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桃江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二、起草依据
该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
三、起草过程
县住建局组织业务股室工作人员,根据《桃江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经过反复修改,形成了《桃江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在桃江县人民政府网公开征求意见并送达县发改、财政、审计、自然资源、城建投、城管执法、桃花江镇、消防、科工、水利等部门征求意见后作了相应修改。
四、主要内容或需要说明的问题
《办法》共十二章三十八条,对我县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的范围、工程责任主体、年度计划管理、前期工作管理、招投标、工程报建、在建管理、资金监管、工程结算、工程竣工移交和管理等方面作出了全面的、操作性强的规定。《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