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桃江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2-15 12:26 信息来源:县发改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和管理,县发改局起草了《桃江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称《管理办法》),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管理办法》的目的与意义

通过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库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储备和管理水平,完善投资决策咨询评估机制,切实把好项目“准入关”,同时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促进重大项目落地,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均衡发展。

二、起草《管理办法》的依据

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26号)、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桃江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立项及概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桃政办发〔2022〕17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管理办法》的起草过程

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十分重视我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工作,要求县发改局在认真学习《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26号)、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桃江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立项及概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桃政办发〔2022〕17号)等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桃江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库建设管理办法》,县发改局起草了《桃江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库建设管理办法(建议稿)》,向县直各相关单位及公众征求了意见,并进行了修改。意见修改后,县发改局就相关情况向县人民政府进行了汇报并提请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管理办法》的总体框架

《管理办法》共5章21条。分总则、项目库分类、项目入库要求、项目库管理、附则5个部分。其中,项目库分类按照项目成熟程度来划分,主要分为4类:规划研究项目库、前期工作项目库、在建续建项目库、竣工项目库。同时,划定了农林水利、交通能源、城镇建设、工业园区、服务旅游、生态环境、社会事业、新型基础设施共8个项目范围,提出了具体的入库要求,制定了项目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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