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立项及概算管理,提高政府性投资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县发改局牵头起草了《桃江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立项及概算管理办法(试行)》,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管理办法》的目的与意义
能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管理,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风险防控,提高政府投资效率,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二、起草《管理办法》的依据
根据《政府投资条例》、《湖南省省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6〕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26号)、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工作机制》的通知(益政办〔2022〕19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管理办法》的起草过程
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十分重视我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工作,要求县发改局在认真学习《政府投资条例》、《湖南省省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6〕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26号)及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工作机制》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桃江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立项及概算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办法》草稿形成后,县发改局向公众及县直各相关单位征求了意见,并进行了修改。意见修改后,县发改局多次就《管理办法》编制工作进展向县人民政府进行了汇报。
四、《管理办法》的总体框架
本《管理办法》共6章51条。分总则、计划管理、立项审批、概算管理、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附则六个部分。其中,在立项审批部分,提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立项全流程必须依托“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线上办理,并根据项目属性和资金来源渠道,明确了立项的三种形式: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项目申请报告核准、项目备案,以及每种形式适用的项目类型、立项所需要达到的条件和提供的附件资料。其次,在概算管理部分,提出了什么情况下要编制概算;概算由谁审批,怎么审批;概算涵盖哪些范围等方面进行了明确;提出了概算一般不得突破的要求,并明确了项目参建各方应该履行的职责;提出了可以进行概算调整的情形,需要提交的材料,针对不同情况需履行的程序。特别提出了项目单位法人概算管理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