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乡村振兴局、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3〕41号)文件的精神,切实推进我县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而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
深入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努力做到应保尽保,稳步推进全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
三、制定依据
《桃江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的制定依据有:1、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0号);2、《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乡村振兴局、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3〕41号)。
四、基本情况
《桃江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的起草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同时在县人民政府网上向社会广泛征求了建议意见。其目的是认真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原则和“政府统一组织、各方协调配合”的征缴方式,确保2023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而制定的方案。其具体内容包括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员等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