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JDR-2020-01009
桃政办发〔2020〕24号
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桃江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PPP项目实施机构、项目公司,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桃江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意见》已经县人民政府2020年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3日
桃江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绩效评价实施意见
各PPP项目实施机构、项目公司,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为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以下简称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工作,激励PPP项目公司(未设立项目公司的为社会资本,下同)强化管理创新、技术创新,通过政府支出责任与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最大程度保证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合作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16〕92号)、《财政部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9〕10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的通知》(财金〔2020〕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评价对象
全县已落地(进入执行阶段)PPP项目。
二、评价主体
PPP项目评价主体为实施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县财政局、县PPP办以及县PPP项目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实行分级审核和审定。
三、评价时间
结合PPP项目实施进度及按效付费的需要确定绩效评价时点。原则上项目建设期应结合竣工验收开展一次绩效评价,分期建设的项目应当结合各期子项目竣工验收开展绩效评价;项目运营期每年度应至少开展一次绩效评价,每3-5年应结合年度绩效评价情况对项目开展中期评估;移交完成后应开展一次后评价。
四、评价方法
评价应坚持客观、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对PPP项目全生命周期开展日常与年度综合评价。具体方法包括: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价法、成本效益分析法等。
(一)比较法
通过对绩效目标与绩效结果,历史情况和实际执行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评价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方法。
(二)因素分析法
通过列举分析影响收益及成本的内外因素,综合分析评价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方法。
(三)公众评价法
对无法直接用指标计量其效益支出的,通过专家评价,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对各项绩效评价内容完成情况进行打分,并根据分值评价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方法。
(四)成本效益分析法
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从而评价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方法。
五、评价指标
PPP项目绩效指标是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工具,应按照系统性、重要性、相关性、可比性和经济性的原则,结合预期产出、预期效果和项目管理等绩效目标细化量化后合理设定。
PPP项目绩效指标体系由绩效指标、指标解释、指标权重、数据来源、评价标准与评分方法构成。
指标权重是指标在评价体系中的相对重要程度。确定指标权重的方法通常包括专家调查法、层次分析法、主成分分析法、熵值法等。
数据来源是在具体指标评价过程中获得可靠和真实数据或信息的载体或途径。获取数据的方法通常包括案卷研究、资料收集与数据填报、实地调研、座谈会、问卷调查等。
评价标准是指衡量绩效目标完成程度的尺度。绩效评价标准具体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或其他经相关主管部门确认的标准。
评分方法是结合指标权重,衡量实际绩效值与评价标准值偏离程度,对不同的等级赋予不同分值的方法。
(一)建设期主要指标
项目公司绩效评价指标分一级指标3类;二级指标9项;三级指标23项(详见附件3)。另外,应根据项目行业特点与实际情况等适当调整三级指标,细化形成四级指标。
(二)运营期主要指标
项目公司绩效评价指标分一级指标3类;二级指标14项(详见附件4)。另外,应根据项目行业特点与实际情况等适当调整二级指标,细化形成三级指标。
考核指标设定原则应与PPP项目合同中的约定一致,但因项目实施内容、相关政策、行业标准发生变化或突发事件、不可抗力等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影响绩效目标实现而确需调整的,或者PPP项目合同中对绩效考核指标描述不具体的,由项目实施机构和项目公司协商确定,经县相关主管部门及县PPP办审核通过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六、评价程序
PPP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通常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下达绩效评价通知
项目实施机构确定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时间后,应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项目公司及相关部门做好准备和配合工作。
(二)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项目实施机构应根据政策要求及项目实际组织编制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内容通常包括项目基本情况、绩效目标和指标体系、评价目的和依据、评价对象和范围、评价方法、组织与实施计划、资料收集与调查等。项目实施机构应组织专家对项目建设期、运营期首次及移交完成后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进行评审。绩效评价工作方案须报主管部门、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PPP办进行审核后下发。
(三)组织实施绩效评价
项目实施机构应根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对PPP项目绩效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通过综合分析、意见征询,区分责任主体,形成客观、公正、全面的绩效评价结果。对于不属于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责任造成的绩效偏差,不应影响项目公司绩效评价结果。
1. 组建评价专班。项目实施机构根据评价对象、内容及工作量,由单位相关负责人、经办人员、相关专业人员和外聘专家组建绩效评价工作组,工作组成员需涵盖熟悉项目的行业专家、财务或审计专家、绩效管理专家、法律专家等,原则上工作组人数应不少于5人。若绩效评价主体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则应派人员督促和指导,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2. 开展绩效评价。项目实施机构绩效评价工作组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应根据确定的绩效评价指标,采取现场勘察、询查、实地检测等手段,归集、核实和分析项目绩效评价基础信息资料,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形成《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初稿)》,并就相关结论向项目公司反馈、沟通和确认。《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初稿)》必须经实施机构党组(党组织)集体研究,项目实施机构将经单位集体研究审定的《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初稿)》报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组织相关专家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复审,然后经县财政局党组扩大会议(预算股、绩效评价股、业务支出股室、债务研究评估中心参加)审议,审议后将意见反馈给项目实施机构,由项目实施机构进一步完善并向项目公司反馈、沟通和确认后再次经单位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后上报县PPP项目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审定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县PPP项目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由县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发改局(县PPP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司法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实施机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3. 审定结果争议处理。项目公司对绩效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明确提出并提供有效的佐证材料,向项目实施机构解释说明并达成一致意见。无法达成一致的,应组织召开评审会,双方对评审意见无异议的,根据评审意见确定最终评价结果;仍有异议的,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机制处理。
(四)编制绩效评价报告
PPP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应当依据充分、真实完整、数据准确、客观公正,内容通常包括项目基本情况、绩效评价工作情况、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相关建议、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五)资料归档
项目实施机构应将绩效评价过程中收集的全部有效资料,主要包括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专家论证意见和建议、实地调研和座谈会记录、调查问卷、绩效评价报告等一并归档,并按照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妥善管理。
(六)评价结果反馈
项目实施机构应及时向项目公司和相关部门反馈绩效评价结果。
(七)做好资料报备
在绩效评价完成后的15日内,项目实施机构应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报县发改局(县PPP办)和县财政局备案。
七、结果运用
项目实施机构应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工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要严格评价结果运用,并建立基于绩效评价结果的政府支出台账,为编制、审查下一年度项目支出预算、监测本级财政承受能力、严守财政支出责任10%“红线”提供依据。
PPP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是按效付费、落实整改、监督问责的重要依据。
(一)按效付费
政府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政府承担的年度运营补贴支出应与当年项目公司绩效评价结果完全挂钩。项目实施机构按照绩效评价结果向财政部门申请安排相应预算支出,并严格按照项目合同约定及时支付。
使用者付费项目,项目公司获得的项目收益应与当年项目公司绩效评价结果挂钩。绩效评价结果优于约定标准的,项目实施机构应执行项目合同约定的奖励条款。绩效评价结果未达到约定标准的,项目实施机构应执行项目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可通过设置影响项目收益的违约金、项目展期限制或影响调价机制等方式实现。
绩效评价结果可作为项目期满合同是否展期的考量因素。
(二)落实整改
项目实施机构应根据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统筹开展整改工作,涉及自身问题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及时整改;涉及项目公司或其他相关部门问题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及时督促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送相关主管部门、县发改局(县PPP办)和县财政局。
(三)监督问责
项目实施机构应及时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并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实施机构绩效评价工作应纳入其年度工作考核范畴。
八、保障措施
(一)凝聚工作合力
各项目实施机构、项目公司、行业主管部门、县PPP办、县财政局要加强沟通协调,完善工作流程,形成评价合力,确保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强结果运用,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机制和绩效问题整改机制,形成反馈、整改、提升绩效的良性循环。
(二)落实主体责任
项目实施机构要切实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具体工作,并对PPP项目实施规范性、财政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负责;项目公司应做好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工作的日常管理和信息记录,积极配合开展PPP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并对所提供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利用行业管理职责,充分运用行业专业优势,切实配合绩效评价工作;县PPP办要做好综合协调及相关业务指导;县财政局要配合县政府认真做好项目绩效评价程序性、完整性审查,重点关注项目实际付费金额与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中测算的财政支出责任之间的差异,核实实际付费金额的合理性,确保按效付费的精准性。
(三)强化监督问责
对绩效评价结果弄虚作假,或绩效评价结果与绩效评价目标严重背离的,特别是造成与项目有关重大事件、财政资金重大损失的责任主体及其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问责,坚决做到“付费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四)加大培训力度
各项目实施机构应加大对绩效评价有关人员的培训力度,重点就绩效评价的目的目标、评价对象基本情况、评价重难点和关键点、工作纪律及相关要求等方面进行培训,切实提升其绩效责任意识和工作水平。
九、其他
本实施意见施行前已发布中标通知书的项目,沿用采购文件或项目合同中约定的绩效评价指标及结果应用等条款,按照本实施意见开展绩效评价相关工作,绩效目标与绩效指标体系不完善的,可参照本实施意见进行补充完善。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附件:1. PPP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参考)
2. PPP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参考)
3. PPP项目建设期绩效评价共性指标框架(参考)
4. PPP项目运营期绩效评价共性指标框架(参考)
PPP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参考)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二)项目产出说明。
(三)绩效目标和指标体系。
PPP项目合同约定的绩效目标与指标体系、年度绩效目标与指标体系及调整情况。
(四)项目主要参与方。
说明项目主要参与方职责及参与情况,主要参与方通常包括项目公司(社会资本)、项目实施机构、相关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项目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等其他相关方。
(五)项目实施情况。
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实施内容调整及变更情况等。
二、绩效评价思路
(一)绩效评价目的和依据。
确定评价工作基本导向,明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所要达到的目标和结果。
评价依据通常包括PPP项目合同,项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相关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等。
(二)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评价对象为PPP项目,评价范围包括项目产出、项目实施效果和项目管理等。
(三)绩效评价时段。
项目本次被评价的时间范围,应明确具体的起止时间。
(四)绩效评价方法。
明确开展绩效评价所选用的相关评价方法及原因。
三、绩效评价组织与实施
(一)明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的职责与分工。
(二)明确各个环节及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及工作计划。
(三)明确绩效评价工作质量控制措施。
四、资料收集与调查
明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所需的资料收集与调查方案,包括资料收集内容与途径、数据资料来源以及具体的调查方法。
调查方法通常包括案卷研究、实地调研、座谈会及问卷调查等,应当尽可能明确调查对象、调查方法、调查内容、调查时间及地点等。如果调查对象涉及抽样,应当说明调查对象总体情况、样本总数、抽样方法及抽样比例。
五、相关附件
通常包括资料清单、数据填报格式、访谈提纲及调查问卷等。
附件2
PPP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参考)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简述项目背景、PPP模式基本安排,包括基本信息、运作模式、回报机制、交易结构等内容。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三)项目主要参与方。
(四)项目实施情况。
包括项目实施的具体内容、范围、计划及进展情况等。如果项目内容在实施期内发生变更,应当说明变更的内容、依据及变更程序。
(五)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
项目资金来源与使用情况、投融资管理情况、财务管理状况、预算情况等。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二)绩效评价对象、范围与时段。
(三)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制定过程。
(四)绩效评价原则与方法。
(五)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六)数据收集方法。
(七)绩效评价的局限性(如有)。
三、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二)绩效分析。
对项目产出、效果和管理指标进行分析和评价。
在对绩效指标进行分析和评价时,要充分利用评价工作中所收集的数据,做到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绩效指标评分应当依据充分、数据使用合理恰当,确保绩效评价结果的公正性、客观性、合理性。
四、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分析各指标的评价结果,总结项目存在的不足及原因,明确责任主体,为提出相关建议奠定基础。
五、相关建议
通过综合考虑各指标的评价结果,有针对性地对项目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措施或建议应当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前瞻性及科学性,有利于促进和提高项目绩效水平。
六、绩效评价报告使用限制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七、评价主体签章
绩效评价报告应当由评价主体加盖公章。
八、相关附件
通常包括主要评价依据、实地调研和座谈会相关资料、调查问卷汇总信息及其他支持评价结论的相关资料。
附件3
PPP项目建设期绩效评价共性指标框架(参考)
PPP项目绩效评价共性指标框架(参考)——建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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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项目公司 (社会资本) 绩效评价(100分) |
产出 (70±10分) |
竣工验 (70±10分) |
工程进度 (10±2分) |
按时编制合理科学的施工总进度计划、月度、季度或年度计划并按照计划执行,完工率及完工及时率。 |
工程质量 (35±5分) |
包括不限于设计质量、施工质量、管理质量,如设计的经济性、技术的先进性、安全可靠和适用性、经济的合理性和环境及社会的协调性;施工质量水平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100%;质量管理的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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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控制 (10±5分) |
投资建设规模、内容与合同约定相符,工程量变更在总投资的10%内;投资的进度与计划匹配程度;工程款支付符合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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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 (15±5分) |
包括不限于工程建设保险的购买;安全生产周期达到约定要求;安全事故发生次数及处理情况;分部分项工程建设验收合格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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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 (20±5分) |
社会影响 (6±2分) |
文明施工 (3±1分) |
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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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责任 (2±0.5分) |
评价项目建设活动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的正负面影响情况。如新增就业、重大诉讼、公众舆情与群体性事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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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先创优 (1±0.5分) |
评价项目公司获得社会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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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影响 (5±1分) |
环境保护 (5±1分) |
评价项目建设期间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的正负面影响情况。如节能减排、环保处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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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性 (6±2分) |
资金可持续 (3±1分) |
资金来源有保障,能够按时到位;能够实现工程建设的投资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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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可持续 (2±0.5分) |
工程建设成本可控,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无须调整;施工进度计划明确,准备工作充分,能够按时开工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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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司 (社会资本) 绩效评价(100分) |
效果 (20±5分) |
可持 续性 (6±2分) |
外部环境 可持续 (1±0.5分) |
妥善处理政府、监管部门、各合作单位的关系,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并能够继续保持。 |
满意度 (3±1分) |
各方履职 满意度 (2±0.5分) |
项目实施过程中政府、实施机构、社会资本履行PPP项目合同情况,是否获得其他方的满意(包括不限于跟踪审计中相关资料的提供与配合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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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 满意度 (1±0.5分) |
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对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建设期间相关工作的满意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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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10±5分) |
组织 管理 (4±1分) |
前期管理 (1±0.5分) |
项目前期资料和手续的合法合规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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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室履职 管理 (1±0.5分) |
各部室在PPP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履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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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备 (1±0.5分) |
配备的技术人员数量与投标承诺一致且能及时到位、人员无变更且专业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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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制度 (1±0.5分) |
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建设总控计划和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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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 (2±0.5分) |
资金结构 合理性 (1±0.5分) |
包括不限于资金结构的合理性及合规性;资本金到位及时性与到位率及合规性;融资资金的到位及时性、到位率及合规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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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监控 有效性 (1±0.5分) |
财务监控制度符合项目特点,能在本项目中有效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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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 (2±0.5分) |
资料管理 (1±0.5分) |
认真及时做好项目管理台账,按时上报管理月报;收集整理好工程资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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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质量 (1±0.5分) |
评价项目建设档案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归集整理的及时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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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2±0.5分) |
信息公开的 及时性 (1±0.5分) |
评价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时是否及时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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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的 准确性 (1±0.5分) |
评价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准确性。 |
备注:应根据项目行业特点与实际情况等适当调整三级指标,可细化形成四级指标。
附件4
PPP项目运营期绩效评价共性指标框架(参考)
PPP项目绩效评价共性指标框架(参考)——运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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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说明 |
项目公司 (社会资本) 绩效评价 (100分) |
产出 (85±5分) |
项目运营 (55±5分) |
评价项目运营的数量、质量与时效等目标完成情况。如完成率、达标率与及时性等。具体要求可在三级指标中明确,如项目公司是否制定经营目标、落实措施、岗位责位等。 |
1、“产出”指标应作为按效付费的核心指标,指标权重不低于总权重的80%,其中“项目运营”与“项目维护”指标不低于总权重的60%; |
项目维护 (15±5分) |
评价项目设施设备等相关资产维护的数量、质量与时效等目标完成情况。如设施设备维护频次、完好率与维护及时性等。 |
2、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局部调整二级指标,细化形成三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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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效益 (10±2分) |
评价项目运营维护的成本情况。如成本构成合理性、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对比情况、成本节约率、投入产出比等。(注:PPP项目合同中未对运营维护成本控制进行约定的项目适用本指标) |
3、原则上不低于80分才可全额付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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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障 (5±1分) |
评价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在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安全保障情况。如重大事故发生率、安全生产率、应急处理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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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 (10±5分) |
经济影响 (3±1分) |
评价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的正负面影响情况。如对产业带动及区域经济影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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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影响(2±0.5分) |
评价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的正负面影响情况。如节能减排、环保处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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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司 (社会资本) 绩效评价 (100分) |
效果 (10±5分) |
社会影响 (2±0.5分) |
评价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的正负面影响情况。如新增就业、社会荣誉、重大诉讼、公众舆情与群体性事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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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性 (2±0.5分) |
评价项目在发展、运行管理及财务状况等方面的可持续性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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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1±0.5分) |
政府相关部门、项目实施机构、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对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满意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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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5±2分) |
组织管理 (1±0.5分) |
评价项目运营管理实施及组织保障等情况。如组织架构、人员管理及决策审批流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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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1±0.5分) |
评价项目资金管理、会计核算等财务管理内容的合规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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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管理 (1±0.5分) |
评价内控制度的健全程度及执行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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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 (1±0.5分) |
评价项目运营、维护等相关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归集整理的及时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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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1±0.5分) |
评价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及时性与准确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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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