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湖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全面推行田长制新闻发布会,宣布湖南省将构建“5+1”田长制组织体系。“5”即省、市、县、乡、村五级田长,“1”即由村“两委”成员、小组长担任网格田长。“田长制”在全省全面推行,其目的是为了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近年来,“X长制”比较盛行。溯源发现,“X长制”最初发端于河(湖)长制。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以来,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主动担当,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职尽责,形成了上下联动、同向发力、协调有序的强大合力,河湖治理取得了较大成效。随后,一些地方陆续推出了“林长制”“路长制”“田长制”等。不难看出,推行“X长制”的用意,不外乎是为了加强某一领域的监督管理,以促使其良性发展。
笔者认为,无论推行什么“长制”,都必须始终如一地抓实抓牢“履职尽责”这个核心,才能不背离初衷,不流于形式,不徒有其表,才能做到“有名、有实、有效、有成”。
据报道,全面建立河湖长制以来,江苏省宿迁市以“生态河湖行动”为统领,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围绕“认河”“巡河”“治河”“管河”“护河”“宣河”,严格履职尽责,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美丽河湖,全市河湖水质生态提升明显,河湖空间管控更加规范,从而实现了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有效、有成”的可喜转变。
而在四川省武胜县,2020年3月20日,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两级河长暗访,发现三溪镇长滩寺河段存在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其实,早在2019年2月至2020年3月,县委、县政府就多次组织开展环境问题专项整治,但三溪镇仅上报了“苗峻养牛场无环保设施”和“箩篼岩河桥头居民生活废水未接入管网”两个问题;2020年3月12日,长滩寺河县级河长调研时再次指出存在问题,而在随后开展的全县爱国卫生运动中,三溪镇仍未认真开展环境整治,及时对辖区的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导致3月20日被市、县两级河长现场调研发现河流污染严重、环境卫生差等问题。因三溪镇河长疏于履责,造成不良影响。
将以上正反两个方面的例子加以延伸就可以看出,“履职尽责”抓得实、抓得牢、抓得紧,“X长制”才会有实效、有成果。否则,就是有名无实、徒有其表的“面子活”,终究会成为被人诟病的形式主义。
“X长制”是一项创新举措,其关联的领域也必定有长期性、复杂性、系统性的艰巨任务,这就决定了“X长制”推进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不断摸索存在的问题,夯实底层基础,有针对性地解决落实,推进相关领域的监督、管理、保护向纵深开展,取得实际成效。
鉴此,各类“X长制”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围绕“履职尽责”做好顶层设计和规范管理;要加强立法建设,通过专项立法明确相关管护责任,将河长、湖长、路长、林长、田长职责、部门履职、日常监督、考核问责等工作法制化;要完善“X长制”督查督办制度建设。通过采用督导、群众举报等方式,对“X长制”实施、履职情况进行督查;要健全考核评估和问责激励机制。根据“X长制”涉及领域管护实际情况,细化考核评价指标,尝试采用第三方参与巡查管理评估的模式,加强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对管护中不作为、慢作为地区,通过提醒、约谈、通报等方式追责,对工作推进效果显著的地区予以政策和资金激励;要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用制度推进各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确保“X长制”变为“X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