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桃江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动员会召开。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贺武彬,副县长龚胜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对桃江县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通报,宣读了《桃江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桃江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考核办法》,部署了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并对参保缴费政策进行了全面解读。
2023年度全省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350元/人。政府对特困人员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给予50%的资助。2023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原则上为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除已明确的特殊情形外,未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原则上不得中途参保、享受医保待遇。
龚胜芳指出,医保缴费工作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既是政治任务、更是民生工程,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征缴工作的重要性;要迅速行动,相互配合,针对筹资工作的难点、堵点和风险,加大会商协调力度,形成工作合力,按照缴费方案要求,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下达的参保缴费任务。
贺武彬要求,要认清形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突出重点,全面抓好医保缴费。要强化宣传引导,摸清参保底数,确保资金安全。要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压实责任,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紧密配合、协调推进;县医保局、县税务局要会同县政府督查室,定期进行督查,必要时实行一周一督查一通报,确保坚决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