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上午,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湖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专题宣讲会。副县长李智敏主持宣讲会,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城投公司、经开区、灰山港产业开发区等部门和各乡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参加宣讲会。
宣讲会现场
本次培训会旨在落实省委指示,全面开展《湖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宣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一办法”,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压实各级责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着力营造人人尽责,保护耕地的良好氛围。《实施办法》贯穿自然资源部门工作的方方面面,是我县坚持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牢牢守住耕地红线,有序推进空间规划体系建设,保障合理建设用地需求,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全面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
李智敏讲话
李智敏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实施办法》各项条款作为工作的指南和依据,要多学习、少迷糊,切实加大土地违法行为监管力度;多提醒、少附和,扛牢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多提气、少泄气,全力以赴,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更好开展。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督察三处处长姚专正在授课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督察三处处长姚专受邀宣讲,他围绕新法背景下的耕地保护与督察执法,结合桃江县耕地保护工作形势,对《湖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制定背景、要点解读、修订亮点和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及工作机制、取得的成效、问题做了深入细致的讲解,对自然资源督查执法工作提出了详尽的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