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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等多地发生疫情,桃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发布疫情防控紧急提醒
发布时间:2022-02-22 17:38 信息来源:桃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2月21日,湖北省武汉市发现3名外地来汉人员及1名密切接触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病例轨迹涉及多地。近期,四川成都、黑龙江鸡西、内蒙古呼和浩特等地陆续发现新冠肺炎阳性检测者,我省周边广东、广西、贵州、湖北等省份亦报告阳性病例,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科学精准做好我县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和传播,现紧急提醒如下:

一、主动报备行程。请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持续关注官方公布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活动轨迹,以及中高风险区和涉疫地区变化。从以下时段和区域的来(回)桃人员须立即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酒店报告,并按要求积极配合落实集中隔离、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对不主动报备、不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瞒报、谎报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造成疫情传播或扩散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1月25日以来,有辽宁省葫芦岛市旅居史;

1月27日以来,有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旅居史;

1月29日以来,有云南省文山州旅居史;

1月30日以来,有广东省东莞市旅居史;

1月31日以来,有江苏省苏州市旅居史;

2月1日以来,有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呼和浩特市旅居史;

2月2日以来,有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旅居史;

2月3日以来,有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旅居史;

2月3日以来,有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巴彦淖尔市旅居史;

2月5日以来,有黑龙江省鸡西市、广东省深圳市旅居史;

2月6日以来,有四川省成都市旅居史;

2月8日以来,有江苏省南通市、无锡市旅居史;

2月16日以来,有四川省泸州市旅居史;

2月17日以来,有湖北省武汉市、海南省澄迈县、山西省晋中市旅居史;

2月18-20日参加武汉如新化妆品公司员工培训或与培训有关的人员;

近14天内有外省旅居史人员,高中风险区、封控区、管控区旅居史的来(回)桃人员,与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健康码为红黄码,行程卡显示前14天内到达或途径的城市名称标有“*”星号的人员;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口冷链食品加工企业的高风险岗位人员等重点返乡人员。

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同时要主动开展相关涉疫重点人员排查,履行本行业本单位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坚持人、物、环境同防。

二、主动开展核酸检测。2022年3月15日前,所有从省外、省内郴州来(回)桃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因紧急事项来(回)桃者,可在抵桃后进行核酸检测,在无其他流行病学史和临床症状的情况下,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期间可做好个人防护出行。有本土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的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桃后24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自我健康监测14天。

三、严格遵守出行要求。入境人员(含中国香港、中国台湾)须在第一入境城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至少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未满21天者,须在抵桃后集中隔离至满21天。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口冷链食品加工企业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报备。

四、正确使用健康码。健康码是实施防疫医学措施的有效依据,各地要结合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合理合规合法应用健康码,采取相应防疫服务措施。出行前要关注个人健康码情况,健康码为红、黄码的人员,应立即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接受专业机构调查,配合做好集中隔离、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疫工作。如发现自己健康码有与风险程度不匹配的情况,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村(社区)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咨询、申诉。任何人不得借码、套码和使用假码,对瞒报、谎报红黄码、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五、做好个人防护。要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做好个人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1米线、文明用餐等良好生活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应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近期旅居史、接触史等情况,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严格交通出行防控。公路、铁路、码头等交通站场要落实体温检测、亮码、戴口罩、严禁红黄码人员搭乘等防控要求,加强人流引导,避免人员聚集;公共交通工具、出租车、网约车严格落实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并做好个人防护。

七、强化重点场所防控。全县各类公共场所严格落实体温检测、亮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景区景点、餐饮单位、室内公共场所、密闭场所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严格控制瞬时流量。

八、配合扫场所码。全县居民要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进入公共场所配合扫防疫“场所码”,做到“逢进必扫”。

九、积极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符合接种条件的居民,尽早主动到附近的疫苗接种点完成疫苗接种,早日建立全民免疫屏障。

桃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

2022年2月22日

(二审:莫 斌   监审:卢 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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