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7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10-20 17:20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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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教函〔2026〕30号  (A)类

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76号提案的答复

  杨增委员:

  您好!您在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系统推进青少年体育发展 构建桃江特色“以体树人”新格局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成立桃江县青少年体育工作领导小组”的建议。针对您提出的成立青少年体育工作领导小组的建议,根据上级关于规范议事协调机构设置的相关政策规定,我县暂不新增设立专项领导小组。目前,我县已建立由县教育局、县文旅广体局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属地学校协同参与的常态化会商协作机制,通过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工作推进会,常态化研判解决青少年体育人才培养、赛事组织开展、校园体育建设、特色项目培育等重点工作难题,形成了分工明确、协同高效、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能够有效统筹推进全县青少年体育工作落地落细、常态长效开展。

  二、关于“设立青少年体育发展专项资金”的建议。经费保障方面,我县青少年体育工作主要依托常态化财政预算拨款,足额保障校园体育活动开展、各级体育赛事承办、体育器材更新、师资业务培训等各项日常工作有序推进。同时,我县已印发《桃江县体育运动会奖励办法》,专门明确青少年体育梯队人才激励相关条款,细化完善体育人才选拔培养、竞技表彰、梯队建设等激励举措,相关配套实施细则由县教育局、县文旅广体局联合调研制定、统筹落实。目前,我县现有经费保障渠道、人才激励机制运行规范、保障到位,可充分满足青少年体育工作开展需求,因此不再单独设立青少年体育发展专项资金。下一步,我县将持续优化青少年体育人才梯队培育与激励机制,健全完善人才选拔、培养、提升、表彰全链条培育体系。

  三、针对“将举措纳入重点督查、建立年度报告与公示制度”的建议。目前,我县青少年体育工作主要通过部门内部考核、年度工作总结等方式推进,相关内容均依法依规公开公示,不再另行设立年度报告与公示制度。根据基层减负工作有关要求,为避免随意增设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我县暂不考虑将青少年体育发展相关举措纳入县政府重点督查事项。现阶段,我县已将青少年体育工作纳入教育系统内部常态化绩效考核和年度工作总结重点内容,各校体育课程开设、课后体育服务、特色体育活动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赛事参赛成效等工作情况,均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校园公示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广大师生及家长监督,以常态化考核、规范化管理推动各项体育育人举措落地见效。

  四、关于“开展‘以体树人’综合改革试点”的建议。我县高度重视“以体树人”育人模式创新与实践,目前县域内多所学校已形成特色鲜明的校园体育办学模式。其中,各乡镇中心学校、城南学校、桂花园小学、城关二中等学校,在标准化体育教学、课后体育服务提质、特色体育项目培育、校园体育文化建设等方面积累了成熟经验,具备开展“以体树人”综合改革试点的良好基础条件。下一步,县教育局将联合县文旅广体局,结合各校师资力量、场地设施、办学特色、学生运动基础等实际情况,择优遴选一批基础扎实、特色突出、成长性好的乡镇及学校,启动“以体树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先行、典型引路、总结推广的方式,持续优化校园体育育人机制,培育壮大桃江特色青少年体育项目,逐步构建体系健全、特色鲜明、成效突出的“以体树人”育人新格局。

  衷心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桃江县教育局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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