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7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10-20 17:19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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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民函〔2026〕6号  (C)类 

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75号提案的答复

  胡雪冰委员:

  您好!您在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单独成立金峪庄园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民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金峪庄园小区地处桃花江镇团山社区,是目前我县桃花江镇最大的商业开发小区,共有住户3188户。2020年6月,指导成立桃花江镇团山社区金峪庄园小区党支部,支委会委员5人。建立党群服务站、红色驿站、文化驿站等,实行物业管理一站式办公。建立坐班、联席会议等制度,规范网格化管理,配齐楼栋长、网格员,妥善解决小区水管维修、垃圾清运、绿化补种等问题,引导小区党员、住户、机关干部等广泛参与安全防范、创文创卫等志愿服务,小区自治与建设得到有机统一。

  结合上级政策要求和我县工作实际,县民政局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对金峪庄园小区的现有团山社区管辖区域、管辖边界、住户信息、人口结构等方面资料进行了查阅和调研。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南省科学设立街道的标准和程序》(湘政发〔2024〕17号)设立街道、社区应当遵循管辖区域相对规整、地域相连、边界清晰,公共服务配套完善、阵地达标,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与区划调整规划。金峪庄园小区因人口规模超标、已纳入现有社区管理、地域不相连且边界割裂、公共服务设施不达标、不符合“稳慎不拆分”政策导向,且按照省市审批惯例,单一封闭小区不得独立设社区。二是未建立健全的业委会、物业、社区3方联动机制、收费机制等制度,保洁绿化、设施维修等资金无稳定来源,居民的日常维修、安保、服务等难以满足。三是按要求,居民委员会需要按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且不少于300平方米)的标准配置办公服务设施,配齐养老、托幼等公共服务资源。居委会成员按5—9人配备,社区工作者按每万人常住人口不少于18人配置。目前小区的办公场地、人员配置、养老、托育、文体、便民服务等功能不完善,与“完整社区”要求差距较大。

  综上,金峪庄园小区暂不符合国家及湖南省关于社区设立的法定条件与政策要求。

  衷心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桃江县民政局

  202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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