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7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10-20 17:18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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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自函〔2026〕4号(B)类
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74号提案的答复
王文科委员:
您好!您在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桃花江镇重点管控区域规划村民集中居住点有效破解群众建房难题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优化河湖划界调整,兼顾群众建房需求。根据水利部门的相关要求,河湖划界保护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自建房。为切实缓解资江沿线村民建房受限问题,自然资源局会同水利局已对资水(桃江段)河湖划界进行优化调整,在严守防洪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尽可能兼顾资江沿线村民的合理建房需求。目前,该划界优化调整方案已提交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审查,待审查通过后,将进一步明确资江沿线建房管控边界,为符合条件的村民建房提供合规空间。
二、桃益公路沿线150米内、獭溪河沿线100米内的桃花江镇重点管控区域内村民建房,可按《桃江县城中心城区居民自建房规划审批暂行办法》规定的报建流程和明确的资料准备,先向所在村(社区)提交申请,经村(社区)受理并公示无异议后,报桃花江镇人民政府初审同意后,再经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办理相关报建手续,确保建房行为合规合法、安全有序。
衷心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桃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