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67号提案的答复
桃医保函〔2026〕5号(A)类
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67号提案的答复
舒展炎委员:
您好!您在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乡镇医保慢性病药品目录和提高药物报销比例》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精准摸底,动态优化药品目录及科学评估与目录增补”的建议。
近年来,医保部门每年一调整和优化医保药品目录,品种数量逐年增加,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分别为2967种、3088种、3159种、3253种。医保药品目录为国家、省级医保部门制定,《关于切实做好<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2025年)落地执行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5]70号)文件明确规定:各地要严格统一执行《2025年药品目录》和《湖南省医保“双通道”单行支付管理药品目录(2026年)》,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者以任何形式变通增加目录内药品,也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和待遇标准。所以县、市级医保部门无法调整乡镇医保慢性病药品目录在内的所有医保药品目录。
二、关于“优化药品采购与配送流程、加强库存管理与预警的建议。
我县全力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走深走实,已建成中心云药房系统,构建药品耗材全域智慧管理体系。医共体统一药品溯源管理与供应目录,依据医疗机构等级实施分层配置、精准管理,即三级医院配备药品2138个品规(1435个品种),二级医院配备1490个品规(1010个品种),一级医院配备1113个品规(797个品种)。国家及地方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全部纳入目录统一管理,村卫生室依托一级医院药品目录,可直接采购718种基本药物,要求村卫生室配备的医保药品不能低于50个,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集采药品不少于20个。同时,建立临床急需药品临时采购与新药增补机制,对临床确有需求但暂未纳入目录的药品,依规予以保障,实现临床用药动态管理、灵活补充。提案中提及的赛洛多辛胶囊、达格列净片、托拉塞米片等,经核查,均已纳入我县域医共体药品供应目录,同时也是医保药品目录之内的药品,实现了上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用药有效衔接、同目录保障。
衷心感谢您对桃江医保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桃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