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桃江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08号建议的答复
桃建函〔2026〕9号 (B)类
关于桃江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08号建议的答复
潘伟长代表:
您好!您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芙蓉西路、犀牛桥至玻璃厂燃气管道延伸的建议》已收悉,衷心感谢您对城镇燃气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芙蓉西路燃气管道延伸的建议
经现场踏勘,芙蓉西路主管道已经铺设至红绿灯往杨家坳烟花鞭炮门店附近,管网已经覆盖肖家山上坡区域,其中灰山港棚户区、雷公岩棚户区以及附近杨家坳社区居民已完成通气工作。乡里人家至西环线附近属于私人自建单栋住宅,且房屋建设户型各不相同,房屋周围临时建筑较多,菜园田土及部分路段未统一纳入市政范围,不具备路由规划及安全施工条件。目前,正在协调指导燃气公司理顺安装价格机制,待附近居民住宅具备安全用气条件后,由益阳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向上级公司申请延伸管道敷设投资计划,逐步解决当地居民的用气需求。
二、关于犀牛桥至玻璃厂燃气管道延伸建议
经现场踏勘,天然气主管道已经铺设至七星桥公租房附近和桃花江小学围墙门口,其中桃江苗圃、园艺巷、七星明珠、郭家亭、七星桥保障小区等居民已完成安装通气工作。犀牛桥至玻璃厂沿线属于城乡交界区域,附近居民均为私人自建单栋住宅。每户建筑风格各不相同,房屋周围临时建筑和鱼塘菜园竹林影响管道路由敷设,且雷公岩附近主干道无管道敷设路由,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目前,正在协调指导燃气公司理顺安装价格机制,待附近居民住宅具备安全用气条件后,由益阳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向上级公司申请延伸管道敷设投资计划,逐步解决当地居民的用气需求。
衷心感谢您对城镇燃气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