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桃江县供电分公司长期零电量用户销户公告

发布时间:2026-11-03 10:16 信息来源:国网桃江县供电公司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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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电力客户: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且经现场确认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或存在安全用电隐患的,供电企业应当向用户进行告知,或公告一个月后予以销户,用户需再用电时,按照新装用电办理。

  为规范电力设施使用,提高电网资源利用率,国网桃江县供电公司梳理出连续12个月未用电,现场已无配电或用电设备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用电用户共计997户。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上述条款,将予以公告销户,公告期限2026年11月3日-2026年12月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告期内到所在区域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提交申请的则视为同意销户。特此公告!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桃江县供电分公司
  2026年11月3日

  附件(可点击下载):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桃江县供电分公司长期零电量用户销户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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