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桃江县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13 14:12 信息来源:县教育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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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我县202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种类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小学教师资格;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二)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能等同)应在桃江县行政区域内。

  (三)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桃江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做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并在网报系统中及时补充相应的学历证明。

  (四)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申请认定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除本条第2项规定的人员之外,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五)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六)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参加认定当年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七)无犯罪记录和准入查询。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1.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通过“网上办事”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入口进行申报。

  2.网上申报时间:10月13日—26日(节假日除外)

  3.桃江县教育局负责受理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为桃江县的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能等同)应在桃江县行政区域内,选择对应认定机构“桃江县教育局”。

  港澳台居民持我县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桃江县教育局申请认定;在我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桃江县教育局申请认定。

  驻我县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可选择桃江县教育局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

  4.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该类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考试类型请选择“国家统考”);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该类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考试类型请选择“师范生免试认定”,否则系统将无法核验,认定不能通过);注意不能选择非统考选项。

  5.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与粘贴在体检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二)体检

  桃江县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指定体检医院为桃江县桃花江中心医院,地址:桃花江镇芙蓉西路109号,体检中心电话:18574940305。

  1.秋季教师资格体检时间:10月13日—10月30日(节假日除外)

  2.《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由医院提供,体检结束后由医院将体检结果直接送交县教育局,不需本人领取。

  3.体检时申请人准备2张一寸近期白底免冠证件照(须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一张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第一页贴照片处,另一张交体检医院留存用于教师资格证书照片。

  4.周一到周五空腹进行体检,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体检前三天忌烟酒,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女性避免生理期,孕期女性体检时注意说明。

  (三)材料审核确认

  自2026年秋季开始,桃江县教师资格认定采取“全程网办”的方式进行,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1.申请人应于10月26日前上传以下佐证资料至网办材料。

  (1)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注意上传时需同时上传正面与背面。

  (2)户口簿或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驻我县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证明格式依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但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我县部队。注意户口簿上传时需上传首页和申请人本页,居住证等证件上传正面与背面。

  (3)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的有效期内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4)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2.如果申请人学历或普通话系统核验不成功,请持学历证书原件或普通话证书原件到桃江县教育局(桃花江镇资江北路38号)人事股5B01办公室进行核验。

  (四)认定审查

  桃江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对核查出的申请材料问题,将在第一时间通过网报系统告知申请人,并限期补正。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将告知申请人不予认定的原因。申请人请注意登录网报系统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如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佐证材料上传错误或在指定时间内没有上传对应的佐证材料从而导致审查没通过的,由本人自行负责,桃江县教育局不再接受现场认定或指定时间外的补充材料。

  (五)证书颁发

  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时间将通过桃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申请人请查阅发布的通知,及时查询认定结果和领取时间。申请人证书领取方式选择邮寄的,将统一交邮政快递寄送,邮资到付,请各位申请人认真填写好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确保无误且畅通),确保邮寄地址完整,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四、其他事项

  1.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2.禁止任何机构或个人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湖南省教育厅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5.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咨询电话

  1.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教师资格管理科:0731-82275272,传真:0731-82275273。

  2.益阳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0737-4231504。

  3.桃江县教育局人事股:0737-2659606。                   

  4.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0737-2763159。                         

  桃江县教育局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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