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们你们好!我是一位已毕业的公费师范生,目前正要被分配到农村当老师,而我响应国家号召于今年8月份通过了征兵入伍的体检,若顺利完成政审和役前训练将能够于今年9月中旬左右正式入伍。但公费师范生的政策似乎与国家征兵政策发生冲突,如果入伍便可能违约。如今陷入两难境地,想报效祖国,却又被牵制,望领导能够解答和审议
马思雷同志: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湖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20〕41号)》第十七条规定:公费师范生因生病、应征入伍等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须提出中止协议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暂缓履约。待情况允许,经核实后可继续履行协议。其中,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由省教育厅审核,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由县级人民政府(或委托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如您想应征入伍,请您办理相关手续。
桃江县教育局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