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政公办发〔2023〕6号
桃江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桃江县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制度》《桃江县政务公开渠道管理制度》的通知
县直各单位,省、市驻桃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桃江高新区:
《桃江县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制度》和《桃江县政务公开渠道管理制度》已经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桃江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
桃江县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制度
为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政策的知晓度,加深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理解,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解读范围。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印发的重要政策文件等,均应及时进行解读。各单位自行出台的重要文件,也应通过相应载体进行解读。
第二条 解读形式。政策解读可利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H5等展现形式和一把手访谈、专家评论、新闻发布会等解读方式,进行多角度解读、多形式呈现,增强解读的可读性、服务性、贴近性、互动性。
第三条 公开平台。桃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是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以桃江县人民政府名义印发的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材料公开的第一平台。凡需进行解读的,其解读材料一律通过桃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策解读栏目公开。
第四条 职责分工。各级各部门作为政策解读的主体,负责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解读材料的解读形式要两种以上,拓深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县司法局负责协调、督促各级各部门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对政策解读审核把关,县融媒体中心负责链接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
第五条 工作程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起草单位负责解读。具体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在起草政府规范性文件、出台重要政策文件时,必须同步谋划并组织起草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内容)、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
(二)解读方案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定稿后,于文件公开当天将解读材料提交县司法局,并在桃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策解读栏目公开。
第六条 队伍建设。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组建政策解读的专业队伍,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企业和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第七条 考核管理。将政策解读制度纳入政府政务公开制度目录,作为政府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同时,将政策解读工作情况纳入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严格进行考核奖惩。
第八条 公开回应。各级各部门要明确专门机构(科室)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舆情引导和回应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与舆情回应相协调的工作机制,将依法依规发布信息贯穿于舆情处置、回应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坚持“谁主管谁发声、谁处置谁发声”,拟发布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发布信息准确一致。推进政务微博、微信与政府网站的联动和互补,发挥新媒体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等方面的作用。通过网上发布信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正面引导舆论。
第九条 本制度由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办)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桃江县政务公开渠道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加强和规范保密管理及网络信息安全保护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安全。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工作人员的网络安全及信息保密意识。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递和普通传真机转发或抄送秘密信息。
三、实行政府信息上网审批制度,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相应的审批程序,坚持“信息提供人员自审,严格实行初审和分管领导审签,特别重要信息由一把手审签”的原则,切实加强对互联网上网信息和上报信息的保密管理,做到有专人负责,有领导分管,对上网信息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严防涉密信息上网,确保上网信息安全。未经审批的信息一律不得上网发布。
四、在网站上发布任何信息或对网上信息进行扩充、更新时,要强化信息内容的审查与管理,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社会和个人利益的内容出现,确保上网信息的安全和保密信息的不泄漏。
五、要切实加强对信息撰稿人员和信息上网人员的教育管理,切实提高保密业务水平,进一步增强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从源头上和出口上把好关。
六、一旦发现网上失泄密事件或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并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