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鸬鹚渡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督查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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鸬政发〔2022〕9号 鸬鹚渡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鸬鹚渡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专项督查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 《鸬鹚渡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督查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鸬鹚渡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0日 鸬鹚渡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专项督查方案 针对目前复杂多变的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强化全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根据镇党委指示,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时间 3月21日-4月22日 二、督查内容 1.外地返乡人员的摸排管控情况。 2.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 3.场所码推广应用情况。 4.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5.政府机关、学校、医疗机构、超市、农贸市场、KTV、监所、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具体督查内容见附件《疫情防控督查清单》。 三、督查分组 (一)督查组。由镇纪委牵头,党政办、党建办、社会事务中心明确一人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镇辖区内的所有部门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 (二)督查通报编辑组。由曾召峰、彭无疆、梁敏三名工作人员轮流编辑督查通报初稿,按审批程序审批后再发至全镇各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做到真查实督。本次督查采取“四不两直”和查看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组要认真发现问题,切实抓准症结,并在当次督查结束后,将发现的问题汇总形成督查问题清单,按程序通报到各单位。 (二)督促抓好问题整改。督查组将于次日对督查问题清单上的问题开展回头看,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有关要求,严肃追责问责。 (二)严肃督查纪律。督查期间,督查组要严格遵守纪律要求和疫情防控措施,做好自身防护,树立良好形象。 附件:疫情防控督查清单 附件 疫情防控督查清单 一、组织领导 1.制定辖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预案,成立疫情防控组织领导机构。 2.切实履行属地疫情防控责任,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学校、医院、敬老院、企业、商场超市、快递网点、旅游景点、高速出口(重要路口)、文化娱乐场所等重点场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3.落实“四级包保”责任制,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社区)、村干部包组、组(网格员)包户。 4.落细辖区村(社区)责任,按照乡镇干部、村(社区)干部、辅警、网格员、基层医务工作者“五包一”责任制,落实落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二、风险人员摸排管控落实情况 1.建立健全人员信息排查专班和社区网格化排查专班,信息排查工作专班乡镇不少于3人、村(社区)不少于2人。 2.加强入境和外省抵桃人员排查力度,落实落细乡镇、村(社区)自主排查,做好来(回)桃人员登记排查台账,建立排查管控定期回头看制度,对排查台账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加强境外来(回)桃人员对接联系,准确获知其返程有关信息,确保闭环转运、无缝衔接。落实风险地区返回人员行程史、旅居史的识别管控,落实集中隔离对象闭环转运,对居家管控对象分类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三包一”(一名村干部、一名辅警、一名乡村医生包干负责一名居家管控对象)和核酸检测。 3.做好来(回)桃人员健康信息查验,认真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未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督促第一时间到就近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 三、疫苗接种工作情况 1.制定加强针和序贯加强针接种工作方案,成立疫苗接种工作组织机构,加强工作部署调度。 2.加强应种未种人员摸底排查,全面摸清辖区底数,建立应种台账,澄清接种台账。 3.加强组织动员和宣传引导力度,对未接种人员做到点对点电话通知、信息提醒,及时督促完成全程接种。特别是要加大60岁以上老年人和同源、序贯加强针接种宣传,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进度。 四、场所码推广应用情况 1.制定场所码推广应用工作方案,建立场所码推广应用工作专班,加强工作部署调度和宣传。 2.指导督促辖区重点场所、聚集性活动、红白喜事申领、应用场所码,做到应领尽领,实现“一门一码”全覆盖,严格落实“逢进必扫”和异常人员管控措施。 五、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1.加强24小时应急值守,落实领导带班制度。 2.制定全员核酸检测方案,建立全员核酸检测组织机构,健全组织发动、信息登记、现场采样、样本转运、环境消毒、秩序维护等工作专班,配足配齐工作人员,具体明确到人,加强人员培训,提升实战化水平。 六、严控聚集性活动 1.加强辖区各类活动举办监管,及时制止未经审批的聚集性活动,对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由属地乡镇督促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加强引导,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坚持“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七、加大宣传引导 1.加强辖区疫情防控宣传力度,通过村村响、宣传车、大喇叭等形式多样的宣传,不断地普及疫情防控和健康知识,把村(社区)发动起来,把人民群众发动起来,引导公众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工作。 八、人员健康管理情况 1.加强干职工健康管理,出入戴口罩,每天2次体温和症状监测,每天查验一次健康码。 2.加强辖区公职人员、村(居)“两委”干部出行管理,非必要原则上不得离开益阳,不得前往疫情地区。确需外出的,要提前24小时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办理请假报备手续。外出人员返桃后,要持续关注个人健康状况和外出地疫情信息。加强辖区人群群众宣传引导工作,坚持非必要不外出、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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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卫生健康 | ||
| 一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二级事项 | 规范性文件 |
| 公开时限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 公开主体 | 乡镇人民政府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便民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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