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廉评论】严明纪法约束 整治司法腐败

发布时间:2020-09-22 10:57 来源:竹廉桃江 责任编辑:张红莉 作者:朱金良 吴铁流 浏览量: 【字体:

9月13日,北京市纪委监委公布“郭文思减刑案”调查结果,北京监狱系统、检察院、法院等多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因在郭文思违规减刑方面提供帮助受到严肃处分和问责,多人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郭文思案凸显出的司法腐败极具代表性,但不是孤例,如何加强司法领域的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扎紧制度笼子、维护司法公平公正,发人深省,引人深思。从郭文思案可以看出,部分司法人员知法犯法、徇私枉法、行贿受贿,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和权威,群众对此深恶痛绝。

提高思想认识,是预防和治理司法腐败的前提。要切实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把责任层层落实到位。司法公正是实现社会公正最重要的一道关口,充分认识司法腐败的极大危害性,进一步增强治理司法腐败的自觉性和紧迫感。

加强教育监督,是预防和治理司法腐败的手段。良好的品行和道德操守,是司法公职人员公正执法的内在动力和源泉。加强司法公职人员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义利观教育,提高其法纪意识,保持自身清正廉洁。要严格教育监督管理干部,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党性、法纪教育,强化日常监督。加强立案监督、信访监督、案件督查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审判监督等流程监督,凡发现上述监督不到位的,依法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建立健全制度,是预防和治理司法腐败的保证。遏制司法腐败,需要从制度上遏制,从制度上遏制司法腐败是当前最需要加强的也是最有效的。要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堵塞制度漏洞,提高制度执行力,对违纪违法问题露头就打,确保权力始终在制度笼子里运行。

党员干部和司法公职人员,要严守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坚守人民立场,正确行使权力,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自觉同违纪违法行为作坚决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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