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红十字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桃江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19日至9月30日,桃江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单位进行了巡察。12月3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红十字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对政治思想建设,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1. 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报告精神不深入不透彻,未结合红十字会工作职责传达学习2016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大会的讲话精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每月集中学习制度。在工作月会上,先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报告系列内容。2020年1月,组织集中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大会的讲话精神,并进行了深入讨论,班子成员撰写了学习心得。二是利用好“学习强国”APP,全面强化个人自学。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组织全体干职工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指示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全力以赴参与疫情防控、社会募捐工作。三是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贯彻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确定了2020年度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应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和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组织)捐献等红十字核心工作,不断提升人道服务能力。
2.关于“党性教育不深入,理论学习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强化了党性教育。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4名党员认真参加所在党支部(县卫健局机关党支部、马迹塘社区二支部)开展的学习、讨论、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强化党性锤炼,永葆党员政治本色。二是突出强化了理论学习。坚持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相结合,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2019年9月--11月,扎实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12月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加深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认知认同、学以致用。三是持续强化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本单位积极主动、全面参与疫情防控工作,2名党员干部抽调到县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工作组,其余3名党员干部克服人手少等实际困难,认真做好疫情防控社会募捐、动员与服务系列工作。
3.关于“新发展理念理解不透,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努力把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理念落实到行动上。全面学习认真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全体干职工对为群众提供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人道服务供给侧改革、健康中国建设和群团组织建设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深入、细致的学习与思考,落实在日常实际工作之中,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与水平。二是全面推进了红十字核心工作,努力持续提升人道服务能力。会同县卫健局推动落实团体预约无偿献血,加大造血干细胞捐献宣传力度,拓展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队伍,2019年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学校、机关,开展应急救护知识培训,2019年度普及培训6617人,培训救护员209名,均超额完成自定目标和市里目标。稳健推进基层红十字组织建设,2019年在卫健系统完善了红十字基层组织,计划2020年从教育部门开始,逐步在全县各乡镇、重要职能部门或大的系统建立红十字基层组织。积极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2019年开展志愿服务8次;继续加大志愿者招募力度,将红十字志愿者培训纳入2020年工作计划。加强资金募集,完善了捐赠资金募集程序。通过积极争取,2019年底募集资金9万元,在2020年元月红十字人道博爱送万家活动中,筹措发放资金物资价值5.64万元。三是全面落实了上级决策部署。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按照上级红十字会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本单位积极动员、接收社会捐赠。截至4月23日,累计接收捐款984099元,累计接收各类捐赠物资价值1769430.2元(含益阳市红十字会转赠物资价值46456.2元),已全部交付受赠单位或县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物资保障组;并接受了县审计局全程跟踪审计,做到捐赠款物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公开透明。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提高了“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的思想认识。组织干职工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严峻性,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二是认真落了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领导班子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主要议事日程,2019年度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重要内容,纳入了2020年度红十字工作重点。突出强化了本单位党员干部的学习与管理,不断提升意识形态辨析能力,始终保持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坚定信念,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决维护党的尊严,做到了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三是积极弘扬正能量。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开展好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努力强化“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文化传播。
二、对组织建设,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5.关于“基层组织建设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县红十字会2016年1月从原县卫生局单独设置时仅3名班子成员,随后1名班子成员辞职,直至2017年3月班子配齐。2016年6月,遴选2名工作人员(党员1名);2017年11月,1名班子成员借调县卫健局。加上红十字业务工作属于大卫生大健康范畴,5名工作人员均来自原卫生局机关和医院,本单位未单独接受绩效考核,与县卫健局(县计生协会)一道接受县里绩效考核,4名党员组织关系一直在县卫健局机关党支部,参加局机关党组织活动。2019年4月,1名班子成员派驻马迹塘社区任党总支第一书记,组织关系转往社区;2020年4月,1名党员派驻马迹塘社区,组织关系转往社区。鉴于此,本单位多次向县直机关工委请示,暂未提交成立党组(党支部)的申请。根据省红十字会机构改革有关要求,省、市、县三级红十字会机构改革将在2021年9月底前完成,我们计划在新一轮机构改革后,将成立党组(党支部)。
6.关于“领导班子建设不规范”。
整改情况:本单位三名领导班子成员在2017年3月份配齐后,明确了县红十字会领导班子及部室工作职责(桃红函〔2017〕1号)。2018年、2019年,1名班子成员先后借调县卫健局、马迹塘社区驻村,与本单位工作完全脱钩,原来所负责的相应工作均由两名班子成员分管。2020年2月,该班子成员回归本单位后,已对领导班子成员、部室长的职责与分工,进行了全面调整与明确。
(三)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扎实,贯彻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偏差。
7.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一是对机关工作制度进行了认真的修改、完善。特别是按照《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会经费管理,确保不再出现违规行为。二是全面规范党日活动奖励发放。严格按照党务工作有关要求,开展党日活动,确保奖励面不超过标准。三是已对重复发放女职工卫生费的问题立行立改到位。将2017年3月、12月重复发放的女职工卫生费390元全部收缴退回,并上交县纪委监委。
8.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提高了深化作风建设的认识,坚决落实纠“四风”不止步的要求。一是坚决克服了会议落实会议。对于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创文创卫、脱贫攻坚驻村帮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中心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部署要求,予以了认真落实,2019年本单位无涉黑涉恶、无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形。二是在实际工作中,不搞花架子、不搞形式主义。2020年1月,本县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和马迹塘社区的物资发放,就未举办仪式,不挂横幅、不请记者、不发新闻,坚决克服华而不实的现象。
四、对全面从严治党,防范和化解廉洁风险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9.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了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加强了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谈心谈话,对两名新任职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让全体干职工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形。二是进一步规范了廉洁从政行为,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到位。2019年度专题研究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1次,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了干职工绩效考核的重要考核内容之一,并作为一票否决事项。三是强化了风险防控,将廉政关卡前移。紧密结合红十字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了廉政风险点排查,对省红十字人道救助金申报、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救助,作为廉政建设风险点予以重点防控。四是对重大事项及时向驻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汇报。人事任免、医疗设备捐赠、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等“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及时汇报、严格报备。五是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了2020年单位重点工作。并作为一票否决事项,继续纳入对干职工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10.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加强了学习。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财务分管责任人、财务工作人员、会审小组人员进行了集体提醒谈话,提高全体干职工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坚持厉行节约,把十分有限的财政预算经费,尽可能多地用在核心业务工作开展上、用在最易受损群体人道救助上。二是严格执行了财经纪律。落实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报销审批,严格规范票据使用,所有支出发票都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方可报销,发票中未注明明细项目的必须有明细附件方可报销,需要开具正式发票的支出,必须提供正式发票方可报销。对救灾大米,由相关乡镇、村(社区)提供发放明细。完善规范了租车审批制度,并严格落实。严格执行了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对购买的固定资产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工作要求,进行购买或报备。明确了一名专门财务人员,2020年重新聘请了一名会计,加强财务资料的审核、整理、装订、归档,做到装订规范,附件齐全。三是立行立改到位,并形成长效机制。未按规定扣缴社保费个人部分的问题,全面清查2016年至2017年本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明细,对未按标准足额代扣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的个人部分进行了清算,个人将应扣缴金额交单位财务,财务人员已将统一扣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的个人部分2822.12元,上交县纪委监委。并规范扣缴五险两金,形成长效机制。
11.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了支付方式。除困难群众日常上门的小额人道救助、春节期间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小额慰问使用现金外,其余一律采取转账支付。特别是,与超市等签订较大额的物质采购合同时,做到转账支付。二是严格规范了记账方式。对之前个别记账不规范的问题,明确告知了2020年新聘请的会计,要求避免出现类似问题。进一步明确财务管理有关规定,逐步规范支付方式和记账方式。三是加强了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按照《桃江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预算限额标准》执行。四是突出规范了财务行为。举一反三,强化业务学习,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执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好授权支付制度要求,全面规范会计记账方式,坚决杜绝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情况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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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红十字会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