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中共桃江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6-01 09:42 来源: 桃江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量: 【字体:

根据桃江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24日至9月30日,桃江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桃江县自然资源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察。12月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桃江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1.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落实情况作为党员计分管理的重要指标之一,实时结合新形式主题教育,依托党员干部在线教育、学习强国等平台,督促全系统干部职工切实加强学习。当前结合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制定了《桃江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教育培训实施方案》和编制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学习资料”,安排每月主题党日集中学习。

2. 关于政治学习不规范。与业务工作议题合在一起较多,精力不够集中,所花时间不多,学得不深不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了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制定了《桃江县自然资源局党建工作制度》和党员年度学习计划,修订完善了“三会一课”。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进行党课辅导1次,每月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1次,每月开展职工集体学习至少2次,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次。二是创新教育载体。充分借助“学习强国”、“党建网”微平台,组织党员学习时事政治、政策法规、党史国情、科学文化等知识,引导鼓励党员晒“积分”、比学习,掀起了“领导带头学、分享交流学、比拼赶超学”的浓厚氛围。在学习的基础上,开展交流研讨、答题测试等活动,以此检验学习成效。三是加大督查力度。党组书记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进行、齐抓共管。按照主体责任清单,加强对分管领域和部门的干部职工学习教育管理,定期自查,不定期抽查,通报典型,以案明纪,使“要我学变成我要学”的氛围自觉形成。

3. 关于违规借支公款清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19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已立行立改,整改落实情况:1、2019年初已对张某、曹某补发工资进行了全额扣除用于还款(金额为:张某9942元,曹某10971元);2、自2019年9月份起已对上述两人每月发放的75%基本工资实施扣缴用于还款;3、已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局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杜绝类似现象发生。

4. 关于对巡察工作配合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领导班子深刻反省以往在配合巡察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以巡察整改工作动员大会为契机,加大党组研究部署力度,加强对全系统干职工的教育引导,严格按照县委巡察工作有关要求,严格对标对表,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党组决定将巡察整改工作列为今年第一季度重点工作。

5. 关于中心组学习涉嫌造假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经调查核实,每年7月至9月主汛期为全县地质灾害高发期,根据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要求,主汛期内全体班子成员取消休假,下沉各自联系乡镇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为减少工作冲突,故两次中心组学习安排在休息日进行。为进一步规范下步中心组学习,制定并印发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强化执纪问责力度,将相关情况主动报送县纪监委调查核实。

6. 关于“学习强国”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将学习强国平台运用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考核范畴,建立学习激励机制,通过一段时期的整改,全系统学习氛围逐步浓厚,学习覆盖率、参与度、活跃度达到上级要求,目前综合排名在全县同一序列中排名第25位左右。

7. 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已重新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桃江县自然资源局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从2019年12月1日起,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和“三不一末位”制度要求,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及重点基建项目安排按照“三重一大”和“三不一末位”制度要求由局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任何人不得直接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安排及招投标;2、2019年8月,经县委巡察组提醒后,我局对“局长一直参与财务会审,并在会审凭单上签‘同意’”立行立改,已从2019年9月起,明确局长作为财政资金监管人不再直接签“同意”,改由分管财务领导签“同意”意见。

二、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8. 关于党建管理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党建管理不扎实的问题,党组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制订了九项党建制度《桃江县自然资源局党建工作制度》,明确了具体任务与要求,包括一季度一研究,联点领导上党课等,配备好党务工作人员,工作经费,由局党建办牵头,各支部都设置了专门的党员活动室,各项制度上墙,由支部书记负责,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并保存和整理好相关档案资料。

9. 关于党费交纳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制定了《桃江县自然资源局党建工作制度》含党费收缴制度,明确了党费交纳时间、党员缴费基准、业务培训、收缴管理人等,要求每月主题党日党员按时交纳党费,收缴管理员做好登记存档,按时上缴党费,每月已按要求实施。

10. 关于民主生活会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民主生活会中存在的问题,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扎实开展了调研走访,谈心谈话,制订了《桃江县自然资源局党建工作制度》含民主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等,要求民主生活会必须做到认真开展学习研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找准找实突出问题、严格执行会议程序、狠抓问题整改落实、压紧压实政治责任、切实加强督促指导、统筹推进工作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明确了谈心谈话要制度化、经常化。

11至14. 关于组织人事工作尚存差距的问题。(1)机构改革存在漏洞。(2)存在“三超两乱”现象。一是未经批准设立股室。2016年“三定方案”规定,县国土资源局机关内设股室10个。目前,现有股室15个;二是部分二级机构违规分设党政正职;三是超职数配备二级机构班子成员。(3)领导班子分工长年未予调整。经调阅2013-2019年局班子分工文件和谈话了解,领导班子分工长年未予调整。(4)中层干部轮岗交流不够。在同一岗位任职10年以上的4人、7年以上的5人、6年以上的3人。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县委机构改革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对标对表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工作口径,已重新制定局机关内设股室及下属二级机构“三定方案”并严格落实。已取消国土资源交易拍卖中心及15个乡镇国土所机构设置,支部换届、领导班子分工调整、中层骨干轮岗交流等问题待乡镇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后可同步到位落实。

1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谈话过程中,部分工作人员称呼局“一把手”为“老板”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0年1月10日,全系统组织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和巡察整改动员大会,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熊伟强调“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就要先规范党内称呼,《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明确规定,在党内所有党员尽管工作分工有所不同,都是平等的同志和战友,党内要互称同志,不称官衔”。党组副书记胡练军解读了为什么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指出“党内互称同志就是党内政治生态良好的重要指征,是党的重要政治规矩,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体现”。二是转发《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全文)》,要求局属各单位组织广大干职工开展学习领会。整理编制了《桃江县自然资源局机关制度汇编》,对会议、学习、考勤、请销假、监督执纪、党建工作、财务制度等进行了规范和要求。建章立制,并长期坚持。

三、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6. 关于绩效工资应扣款项由单位代缴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19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已立行立改,整改落实情况:依据整改方案,所有在职在岗(含外调)人员补缴款项已于2019年9月5日前由各单位收齐后上缴局财务股;离退休人员补缴款项已于2019年9月9日由局财务股完成垫交。上述款项269527元(已核减病故人员邹某1413元,已补缴人员肖某1208元、陈某1174元,电脑、手工录入误差23元),已于2019年9月9日由局财务股缴入县纪委监委指定账户。

17. 关于违规公务接待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局办公室会同局财务股对近三年的公务接待票据开展自查自纠,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及省、市、县关于规范公务接待的具体实施办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建立健全问责机制,今后凡违反有关规定要求的一律严肃处理。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公务接待的一系列精神落到实处,针对公务接待,开展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强化执纪问责力度,将相关线索移送县纪监委调查核实。

18. 关于虚报业绩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为了统一出让收入的上报口径,破解数据不一致的问题,制定印发了《关于统一土地出让收入、管理统计与上报口径的通知》并严格遵照实施。

19. 关于执法案卷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已对以上案卷结案呈批表、送达签收回执等进行了整改。2、已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了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办案水平。3、已向县人民法院、县财政局进一步进行了沟通。

20. 关于工程资料不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学习了“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行政验收(复核)工作的通知》(益资规办发〔2020〕1号)”等文件并转发至项目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要求项目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补充完善了开工令、质量评定资料、验收记录表、工程计量表等资料;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验收管理工作要求,对今后的项目实施与验收资料进行规范管理。

21. 关于公务车辆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于2019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按照县委第二巡察组要求立行立改到位。

2019年11月,在全县公车改革期间,我局20台公务车上交县公车办。相关车辆已由县公车办管理,每次出车前向县公车办申请、备案;目前,我局仅保留执法车1台,从2019年8月起完善了该车的加油、出车、维修、保养和行车安全等管理台账。安排专职司机,指定专人负责对公车进行监督管理。对加油、出车、维修、保养等事项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地点,定点维修保养。进一步严格出车审批和管理,完善奖惩机制,确保公车公用发挥最大效能。针对公务车辆管理不到位的情况,2019年局领导已对相关责任人员的8人次开展了“第一形态”谈话。

22. 关于个别股室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加大对聘请法律顾问工作的管理力度,从2019年6月1日开始,杜绝本系统各二级机构自行聘请法律顾问,县局聘请的法律顾问服务涵盖本系统各股室及二级机构;加大了法律顾问的管理力度,督促法律顾问按聘用合同内容积极履约,规定每半年由法律顾问上门为相关人员开展一次法律知识培训。2020年1月17日上午,法律顾问罗某为桃江县自然资源执法大队全体工作人员讲授《行政协议司法解释的实施对行政管理方法的影响》。

23.关于涉刑案件执法成本过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2019年非法采矿涉刑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9宗,聘请湖南省中矿业有限公司对非法采矿进行破坏矿产资源价值的鉴定的有4宗,公安机关对该4宗渉刑案件已受理并立案。2、另外5宗,在公安机关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做了大量的外围调查工作,但由于当事人证据无法锁定,华中矿业有限公司无法对这5宗非法采矿案件作出破坏矿产资源价值鉴定,根据相关规定,对非法采矿没有进行破坏矿产资源价值鉴定的案件,公安机关不予受理立案,故未向华中矿业有限公司支付以上5宗案件的鉴定费用。

四、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24. 关于日常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对巡察反馈的情况开展了立行立改,于2019年8月底将机关175名工作人员全部纳入考勤范围,对21名未纳入考勤范围的人员立行立改,已于9月前整改落实到位。针对贺某等三人上班时间未在岗,未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的问题,由局领导对其开展“第一形态”批评教育。关于修山所邹某近两年来缺勤的问题,已做调离处理。我局制定了《桃江县自然资源局机关制度汇编》,对会议、学习、考勤、请销假、监督执纪、党建工作、财务制度等进行了规范和要求。建章立制,并长期坚持,该方案由于机构改革未经过班子会议讨论,已形成正式文稿待发布。

25. 关于监督执纪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19年下半年起,先后多次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局班子会议。党组研究人事、机构改革、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之前,先行通报派驻纪检组。邀请派驻纪检组对我局重大事项,包括在建工程的质量、拨付款全程参与监督,全保监管到位。

26. 关于监督执纪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罗某因涉嫌玩忽职守于2017年被县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2019年11月21日,相关线索移交驻局纪检组,原计划于2020年初对其开展调查、处理。因新冠病毒防治工作有关要求,驻局纪检组于2020年3月12日交由我局党组,局党组已及时对接县纪委案审室、纪检组,对罗某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调查、处理。

27. 关于处分期间工作人员超标准配套计发“五险一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从2019年12月起,张某、曹某住房公积金按照新标准计提交纳(张某下降140元/月,曹某下降146元/月);2、与县人社局对接,尽快恢复两人正常工资待遇,对超标准配套的单位住房公积金在补发待遇时进行扣缴。

28. 关于卫片执法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省自然资源厅执法局于2019年9月23日出具了对2018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整改的相关数据,复耕面积为226.77亩,通过对涉及乡镇和违法当事人的多次督促,各乡镇已出具验收报告意见及现场照片。要求各乡镇所在平时进行了跟踪监管,确保不反弹。2、目前85号.283号、285号图斑均已按照整改要求拆除建构筑物(裸地已清除砂石),恢复土地原状。3、桃江县永和新型建材制品有限公司擅自占用马迹塘镇金塘村瓦厂湾组耕地7632平方米(新增5085平方米)扩建砂石场一事,在2018年百日利剑行动中,已明确整改单位和整治要求责任单位为原县环保局。针对以上问题,出具了关于桃江县2018年度卫片工作相关情况报告。

29. 关于土地评估业务长期由桃江县桃花江地价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和武汉国新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两家承办,未进行政府采购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就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评估机构采购拟定了《桃江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评估机构采购工作方案》,并将此方案报县土地出让联席会议审议后实施。

30. 关于政府采购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局地环股会同局财务股对所有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政府采购程序和合同等开展了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组织业务工作人员学习了项目管理、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由局纪检组牵头,局分管领导对地环股负责人予以了提醒谈话,要求在以后的项目实施中坚决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同时在实施程序中由局法规股、财务股、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把关,禁止类似问题发生。

31. 关于部分采购器材未计入固定资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19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已立行立改,整改落实情况:2018年购置299200元的手持GPS已于2019年5月由局财务股补记局机关固定资产,该事项已整改到位。

32. 关于报销把关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经查,信息中心于2017年12月报销党建资料费4000元,有送货单但未附资料详单,已责成信息中心向局党组就上述党建资料费开支情况作出书面说明,由局分管领导对信息中心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局党建办组织各支部人员重新学习《桃江县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桃组联〔2018〕8号),确保今后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报销党建相关费用;2、对曹某、李某分别违规报销的报名费543元、413元已进行收缴,由局纪检监察部门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3、对胡某、刘某分别违规报销的杂志款、税款96元、380元已进行收缴,由局纪检监察部门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33. 关于公用经费控制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重新制定本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及租车制度《桃江县自然资源局公务出行管理办法》,结合差旅费制度及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方案,严格控制租车费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公务出行适用公务交通补贴报销,县城规划区范围外公务出行适用差旅费报销,尽量减少租车,特殊情况确需租车的要求事先报局办公室及分管领导审批,尽可能拼车出行,2020年全局租车费要求同比至少下降20%(其中地环站租车费同比至少下降50%);2、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强化执纪问责力度,按程序报县纪监委进行查处。

34. 关于虚假报账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已责成徐某将探亲休假期间所报差旅费150元上缴财政支付核算中心账户;2、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强化执纪问责力度,按程序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查处。

35. 关于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资金补助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肃财经纪律,全额追缴相关违规资金(该项违规资金已退回至我局账户)。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强化执纪问责力度,按程序报县纪监委查处。

36. 关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效益发挥不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19年12月10日,组织项目现场负责人、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工作负责人、项目工程监理以及村委负责人一起对2018年相关土地开发项目进行现场走访调查,与当地农户进行了沟通与对接,项目所在地村委表示,在2020年春耕生产期间落实种植,并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要求落实各项措施,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建立长效机制,对之后所有土地开发项目的前期论证、选址等环节严格把关,严格按照土地开发项目立项申报要求进行。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强化执纪问责力度,按程序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查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7-8828505;邮政信箱: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桃花江大道100号;电子邮箱:499233601@qq.com。

中共桃江县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0年5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