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进驻】十二届桃江县委第八轮巡察和巡察“回头看” 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29 19:38 来源:县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郭峰 作者:县纪委监委 浏览量: 【字体: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十二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和巡察“回头看”正式启动。四个巡察组将于2019年10月29日起相继进驻八个被巡察单位,分别对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司法局、县农机事务中心、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县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六个单位党组织开展第八轮巡察,对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两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19年10月29日至2020年1月6日

二、巡察方式和内容

(一)巡察方式

巡察组将按照巡视工作条例、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中共桃江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主要采取与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个别谈话,受理反映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调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听取工作汇报,列席有关会议,深入调查研究等方式开展巡察工作。

(二)巡察内容

1. 县委第八轮巡察三个巡察组将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六个方面,深入检查十八大以来六个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章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情况,贯彻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和县委有关规定精神、整治“四风”情况,党纪党规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扫黑除恶等情况。

2. 负责巡察“回头看”的巡察组将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六个方面,深入检查巡察反馈以来,两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章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情况,贯彻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和县委有关作风建设规定精神、整治“四风”情况,党纪党规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领导干部亲属在金融领域从业等情况,以及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三、举报方式

巡察期间,县委第一巡察组在县党政大楼一楼西头集中办公,第二至第四巡察组在县党政大楼九楼东头集中办公,分别在县党政大楼一楼门厅、各被巡察单位办公楼一楼设置举报箱。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可以根据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四个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也可以通过来电、来函、短信、电子邮件反映问题(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巡察结束后,所设举报平台全部关闭。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具体安排和联系方式如下:

县委第一巡察组:

巡察单位: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县农机事务中心党组

电子邮箱:tjxc15707378025@163.com

举报电话:15707378025

举报箱地点:县党政大楼一楼门厅、各被巡察单位办公楼一楼

县委第二巡察组:

巡察单位: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党组、县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电子邮箱:tjxc15707378026@163.com

举报电话:15707378026

举报箱地点:县党政大楼一楼门厅、各被巡察单位办公楼一楼

县委第三巡察组:

巡察单位: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司法局党组

电子邮箱:tjxc15707378027@163.com

举报电话:15707378027

举报箱地点:县党政大楼一楼门厅、各被巡察单位办公楼一楼

县委第四巡察组:

巡察单位:县民政局党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

电子邮箱:tjxc13873748721@163.com

举报电话:13873748721

举报箱地点:县党政大楼一楼门厅、各被巡察单位办公楼一楼

巡察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同时欢迎对巡察组工作给予监督。

 

 

 

中共桃江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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