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引导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牢固树立纪法意识、筑牢思想防线。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桃江县交通运输局交通战备办公室原副主任周平醉驾问题。2022年7月14日,周平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周平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检察机关对周平作出不予起诉决定。2023年5月,周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二年)、政务撤职处分(技术工二级降为技术工三级)。
桃江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丁振中酒驾问题。2023年1月11日,丁振中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酒精测试结果为29mg/100ml。公安机关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行政处罚。2023年6月,丁振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桃江县桃花江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刘勇酒驾问题。2022年9月17日,刘勇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酒精测试结果为42mg/100ml。刘勇还存在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对其作出罚款302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12月,刘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桃江县灰山港镇中心卫生院原党支部委员、副院长,县第二人民医院原副院长丁春强醉驾问题。2022年9月9日,丁春强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丁春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4.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检察机关对丁春强作出不予起诉决定。2022年11月,丁春强被免去灰山港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县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2023年3月,丁春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桃江县马迹塘镇泗里河中学教师殷鹏酒驾问题。2021年12月,殷鹏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二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2023年2月14日,殷鹏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再次被公安机关查获,酒精测试结果为22mg/100ml。公安机关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2023年6月,殷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二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严守纪律规矩、树牢法治观念、遵守社会公德。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作风建设,净化政治生态。各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整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旅游、打牌赌博、酒后驾车等突出问题,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处,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一抓到底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