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县自然资源测绘院院长贺灿辉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问题。
2021年7月至9月,贺灿辉在带队对某车站商住楼项目、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开展测绘工作期间,先后2次接受服务对象宴请。2022年12月,贺灿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原工会主席张益辉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3年至2015年,张益辉在担任某公路项目分管领导期间,违规给项目部工作人员发放节日补贴共计3.6万元,其中张益辉个人领取0.24万元。张益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2月,张益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因张益辉已于2020年退休,按规定降低其享受的待遇,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县人民法院法官莫建宏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问题。
2019年10月,莫建宏在承办某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期间,收受该案关系人习某某赠送的红包礼金0.48万元、“和天下”香烟12条,共计折价人民币1.56万元。2023年3月,莫建宏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上述3起典型案例,有的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有的违规发放津补贴,有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而且大部分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是典型的不收敛、不知止行为。这些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不知敬畏甚至顶风违纪,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极为深刻。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深刻汲取教训,时刻保持警醒,严于律己、严守底线、不越红线。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化清廉桃江建设,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对党员干部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各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严”的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持续加大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力度,深入整治违规吃喝、违规公款旅游、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对党的二十大后依然顶风违纪的,从严从重处理,进一步净化风气,推动化风成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