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桃江县鸬鹚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2022-04-14 14:50 信息来源:县委编办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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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1  年度)

 

 

 

 

 

 

单 位 名 称

桃江县鸬鹚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桃江县鸬鹚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宗旨和

业务范围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乡镇政府名义开展执法工作,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桃江县鸬鹚渡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詹科

开办资金

1(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桃江县鸬鹚渡镇人民政府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

0

网上名称

桃江县鸬鹚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从业人数

8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本年度无变更登记项目。

2021年,镇区综合整治在持续发力,定期开展道路巡查,加强疫情防控,联合市场监督管理所对镇区的门店进行巡查、检查,关闭门店350批次;长江十年禁渔巡查85批次,收缴地笼,非法捕捞工具60件,非法捕捞行政立案1起,办结1起,行政处罚5000元,自然资源违法占地巡查104批次,核查卫片图斑84起,发放停工通知书37份,行政立案4件,办结4件,罚款55386.75元、对全镇202073日以前,未批先建及非法占地的13起村民建房进行了测绘,下一步等待中央政策,再进行立案查处,非法挖山采石立案1起,处罚1起,罚款21000元(已移交至自然资源局待移送法院强制执行),查获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生猪案件2件,行政处罚立案2件,办结2件,罚款6570元;马路市场定期定点进行秩序的维护以及定期进行整治,确保交通畅通安全;检查液化气经营站(点)43批次,下一步将联合县住建局燃气办,对非法站(点)进行整改,取缔非法站点;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5起,征收2起,原案件结案1起,征收金额44672元。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三年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詹科                                                报送日期:202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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