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0922591024222U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1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桃江县卫生健康局财务集中核算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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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桃江县卫生健康局财务集中核算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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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对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统一账户、集中支付、分户核算的办法,统一办理各单位的财务收支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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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桃江县卫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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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唐亦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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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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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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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桃江县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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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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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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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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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桃江县卫生健康局财务集中核算中心 |
从业人数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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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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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财经纪律和规章,依法核算和监督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各项财务收支活动,维护财经纪律。 二、认真执行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工作,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地反映各核算单位的财务状况。 三、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及时向主管部门、各核算单位提供会计报表,预算执行情况等会计信息。 四、按照单位年度预算,对核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控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制止、纠正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等的行为,对单位的重大财务事项或违法、违纪事项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六、认真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济运行情况、存在问题、发展趋势和解决方案提供分析,参与管理,做好参谋。 七、加强核算单位报帐员的业务培训,对核算单位的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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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0922591024222U 有效期自2019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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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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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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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胡亚妮 报送日期:2022年0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