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桃江县桃花江镇中心学校)
发布时间:2022-04-12 16:38 信息来源:县委编办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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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430922006491007C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1  年度)

 

 

 

 

 

 

单 位 名 称

桃江县桃花江镇中心学校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桃江县桃花江镇中心学校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幼儿教育 小学和初中学历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

   

桃江县桃花江镇桃花江社区

法定代表人

郭梅

开办资金

19862(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桃江县教育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991.56

1915.72

网上名称

桃江县桃花江镇中心学校

从业人数

1275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执行。

我镇中心学校在2021年度内,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条例实施细则》,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积极规划,开展业务活动。 1、开展学生德育活动。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加强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强化法制、安全、心理健康教育,收到较好效果。 2、开展教学和教研活动,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培养学生综合素质,重视学生艺术素质培养,有效开展听课、说课与评课活动,增强校本教研实效。 3、开展教师培训活动,规范教师培训制度,组织教职工开展师德培训,加强继续教育工作,根据校本培训方案认真实施校本培训工作,努力提升教师整体素质。 4、开展学校后勤服务活动,严格执行有关收费规定,及时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 5、开展学校规章制度建设和其它教育管理活动,健全组织结构,完善管理制度,实现依法办学、依法行政,严格落实“双减”政策和“五项管理”,以此促进全镇工作走上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轨道,着力推进和谐教育,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无。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无。

填表人: 汤孟林                                          报送日期:202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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