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0922006491007C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1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桃江县桃花江镇中心学校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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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桃江县桃花江镇中心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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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幼儿教育 小学和初中学历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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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桃江县桃花江镇桃花江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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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郭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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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1986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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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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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桃江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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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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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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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56 |
1915.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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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桃江县桃花江镇中心学校 |
从业人数 |
1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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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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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我镇中心学校在2021年度内,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条例实施细则》,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积极规划,开展业务活动。 1、开展学生德育活动。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加强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强化法制、安全、心理健康教育,收到较好效果。 2、开展教学和教研活动,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培养学生综合素质,重视学生艺术素质培养,有效开展听课、说课与评课活动,增强校本教研实效。 3、开展教师培训活动,规范教师培训制度,组织教职工开展师德培训,加强继续教育工作,根据校本培训方案认真实施校本培训工作,努力提升教师整体素质。 4、开展学校后勤服务活动,严格执行有关收费规定,及时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 5、开展学校规章制度建设和其它教育管理活动,健全组织结构,完善管理制度,实现依法办学、依法行政,严格落实“双减”政策和“五项管理”,以此促进全镇工作走上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轨道,着力推进和谐教育,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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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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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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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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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汤孟林 报送日期:2022年0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