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0922MB1D490007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1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桃江县财政事务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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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桃江县财政事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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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定,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财政票据的购领、保管、发放、使用、核销、检查等工作;监督检查县直单位和乡镇非税收入征收、汇缴、划解、使用和票据管理等工作,依法查处各种违反非税收入管理法规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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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桃江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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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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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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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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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桃江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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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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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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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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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桃江县财政事务中心 |
从业人数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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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全年无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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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乡镇财政工作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能,推进乡镇财政各项工作科学规范管理,全面提升乡镇财政管理水平,确保乡镇财政高效运转,根据《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结合全县实际,认真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准确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这个总要求,乡镇财政工作一年一个新台阶。一是组织机构健全,全县15个乡镇按照省市财政部门的要求,在2019年机构改革的基础上,恢复和建立了乡镇财政所,在“县乡共管,以乡镇为主”的前提下,制定了乡镇财政年度工作要点、工作计划、人员分工、业务培训和学习制度,先后召开专题会议传达部署工作,做到了有谋划、有部署、有落实、有交流。二是财政职能明确,细化内容、明确标准,包括乡镇财政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工作部署及落实、乡镇财政财务管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等,确保乡镇财政管理工作顺利开展。三是积极开展工作,根据上级乡镇财政管理机构工作重点,结合县乡镇财政工作年初安排,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和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完成了上级布置的调研材料和年度调研计划,组织对全县17个财政所定期的在绩效检查,并形成了文字资料,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四是搞好工作落实,按照省财政厅工作要求,抓好阳光财政所和标兵财政所创建工作,以点带面,提高全县乡镇财政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强了本职工作的业务学习以及法律法规和财政政策的学习。 (二)加强乡镇工作落实,提高财政业务水平。 1、规范乡镇财政业务管理。一是不断强化财务管理,进一步提升乡村财政管理水平,指导、督促乡镇财政业务管理,搞好村帐乡代理工作。二是加强乡镇财政财务日常管理,制定了《桃江县乡村财政财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严格绩效考评机制,规范考评程序与行为,提升乡镇财政财务整体水平。三是以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为重点,积极开展对全县乡镇财政业务和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情况的专项整治,通过对17个乡镇(园区)财政所的检查,对查到的问题不隐瞒,不回避,并对现场发现的问题与财政所人员进行了交流、沟通,狠抓落实,涌现出了鸬鹚渡、高桥、三堂街、武潭等一批学习的典型。 2、切实加强资金监督,确保乡镇财政资金安全运行。加强制度管理,制定了《桃江县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领导小组调整文件的下发,以制度形式进一步固化了单位监管责任、深化了监督层次、细化了监督内容、强化了监督手段,把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体现到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确保监管工作取得实效。鸬鹚渡、三堂街、高桥等乡镇强化惠农补贴发放“最后一公里”落实措施,严格要求乡镇财政所对确定项目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参与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对资金监管抽查巡查情况实行收集和督查,并将收集督查情况进行登记汇总,作为年度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目标考核计分重要依据。 3、规范基础工作,提升服务。规范预算编制,印发了《关于加强乡镇财政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结合财政政策和经济环境、存量资产、收支结构等因素对财政收支的影响,明确“四个严格”与“四个确保”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标准与质量;积极组织乡镇财政所办理了2020年决算工作和2021年乡镇财政综合预算工作,同时,正在操作2022年乡镇财政预算草案和一体化建设,及时督促乡镇规范落实预决算公开工作。 4、落实惠民惠农政策,提升服务质量。根据省市及《桃江县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管理制度》有关文件精神,建立部门录入、银行支付、农户查询 “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要求,确保惠民惠农补贴发放两卡两折落实到位,制定了《桃江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善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管理的通知》,三堂街等乡镇结合省财政厅对“一卡通“发放管理整治工作的要求,统一部署、指导规范和完善“一卡通”发放管理工作,强化惠民惠农补贴发放信息传递落实措施,做到各项补贴发放及时准确。 5、规范基础工作,提升服务效能。明确创建工作任务,以制度建设、规范程序、全程跟踪、绩效考核为手段,全面推进“阳光财政所”和“标兵财政所”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分别在不同时段举办不同层次的培训班三期,逐步提高乡镇财政所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以点带面,配合乡村财政财务绩效考评和财政所创建工作,在明确鸬鹚渡镇和高桥镇财政所为今年的创建申报所后加大管理力度,强化工作责任,对考评办法进行了认真解读,并用表格形式将考核要素分解落实到每个业务岗位,明确了每个工作人员的创建职责。健全和完善财政内部监督管理制度、财政财务工作制度、文明办公制度、廉政建设制度、绩效评价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乡镇财政干部学习教育培训制度等管理制度,所内职能配置完善,业务流程规范,岗责体系健全,财政所随同政府机关搬家后办公房重新装修,办公条件大为改善,服务能力大大增强,队伍面貌焕然一新。 6、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干部理财水平。机构改革后,财政所与其他乡直站所一样四权下放,极大地增加财务管理的难度。一是汇同乡镇一道合理调配工作人员及岗位。根据我县财政人员人数偏少、分配不均和年龄老化问题,及时向县财政局党组汇报,协同各乡镇与当地党委政府共同商议,将有责任心、专业知识的年轻行政事业干部借调财政所,将不适应业务工作人员调换岗位,激励业务人员的积极性,使财政所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二是加强财政业务培训。根据新形势发展和乡镇工作需要,主办了二期培训班,分别对财政所所长、会计人员和业务人员进行培训,使财政干部业务得到较大提高。三是抓好财政干部作风建设。通过各种会议和培训,对财政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及职业道德进行严格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到各所实地检查工作、听取工作汇报,收集当地政府干部群众对财政干部的意见,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 (三)提高服务管理,搞好基础设施配套。 1、改善办公条件,提高服务效能。不论是县乡财股还是乡镇财政所办公条件都得到了很好的发送,乡财股有办公室3间、档案室1间,办公设备及档案设备具全;财政所办公条件得到整体改善,配备了所长办公室、财务室、惠农补贴资金办公室、财税办公室、会议接待室、档案室。加强了财政服务大厅建设,新增财政业务窗口,配备专门业务人员,以“强化服务、便民利民”为宗旨,以高效的服务、严明的纪律和崭新的风貌接待每一位服务对象。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实行限时办结制。 2、档案管理规范,专人管理负责。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按年整理立卷归档、分类按顺序编号、档案盒填写完整、建立档案保管、调阅、移交、销毁清册等,并有专人(或兼职)管理,中心工作连续多年年检时荣获年度优秀,大栗港、浮邱山、高桥、经开区等乡镇档案管理工作也全面提高。 3、加强信息网络管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息网络建设,确保专网系统和财政资金安全,制定了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独立建设并与其它公共网络实现物理隔离的财政专网信息网络系统,专门用于办理财政各项业务,并定期对信息网络安全进行自查,系统正常应用。 二、非税工作 (一)加大征管力度 1、坚持做好培训宣传。一是将上级关于取消、停征、缩小范围等收费项目的调整及时与执收单位衔接,督促贯彻落实,同时通过媒体、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公示,力求做到家喻户晓。二是 对执收单位及代理银行新进业务人员及时做好业务培训。三是注重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和执收单位与缴款义务人的工作联系,热心接待来信来访,做好政策宣传解释与答复,非税收入征管法规政策在我县日益深入人心。 2、不断完善征收机制。一是加强与代理银行的联系与沟通,明确责任,提高收缴业务水平。今年2月,组织召开了代理银行非税收入代收工作座谈会,严格按代理银行收缴业务考评办法进行考评。二是创新收缴模式,与上级要求接轨。依照《湖南省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在继续坚持“单位开单、银行开票、银行代收”收缴模式的基础上,大力推广POS刷卡收缴非税收入,拟定了非税收入移动缴费平台实施草案,推动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进程。至目前止,全县所有县属中学以及收入比较集中且规模大的执收单位已全部实行“单位开票、POS刷缴”非税收入收缴模式。收入规模小的执收单位继续采取“单位开单、银行开票、银行代收”的模式收缴非税收入,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取得显著成效。 3、严格执行政策,确保依法征收。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全面清查收费项目。对停征、免征、取消以及涉及执收单位调整等项目及时与单位街接,严格执行到位,并同步在非税征管系统中更新,实现依法征收。 4、完善征管措施,做到应收尽收。一是充分调研,根据单位执收执罚职能合理下达收入预算。二是强化票据管理,严格票款同步,销旧领新,实现以票管收和以票控收。 5、加强征管调研,提高征管质量。按月做好执收情况分析,及时掌握重点执收单位以及重点项目的入库情况,跟踪调研,督促收入征缴。2021年我中心共征收非税收入194240万元,为年计划78870万元的246.27%,比上年同期146607万元增收47633万元,增加32.4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668.9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58532万元,专户管理收入22039.39万元,为我局财政收入均衡入库作出了贡献。 (二)规范收入管理 1、精心编制收入计划。深入各执收单位调研,根据单位执收执罚职能及前三年收入完成情况精准安排收入计划,改变了原体制收入基数低、超收潜力大的弊端,基本实现收支脱钩。 2、据实核定执收成本。根据非税收入的类别与性质、单位预算管理体制,按照省局制定的非税收入执收成本核定办法,深入执收单位调研,进一步精准核定执收成本。严格按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服务性收费和其他收入九大类,涉及不同财政预算体制的再分全额预算、差额预算及自收自支两个等级核定执收成本。 3、规范管理体制。一是彻底改变我县原有的按单位不按收入类别确定管理体制的作法,严格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项目信息目录的通知》要求,将非税收入分别纳入公共预算、基金预算和财政专户管理;二是严格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及时完成了“水土保持补偿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地方水库移民扶助资金”、“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等非税收入项目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工作。 4、强化措施,推动精细化管理。严格规范财务行为,推进精细化、科学化管理。严格按政策和非税收入征管系统要求进行收入项目挂接、分类、分成;依法依规核算上下级分成收入并及时足额上解;规范“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核算办法、对账办法、改进收入明细核算、完善统计报告体系,提高收入统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及时与银行、单位、国库对账、进一步完善了内控制度和退付办法,确保资金及时划解,安全高效运转;进一步搞好收缴执行情况分析,推进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和效能化;认真执行《桃江县财政局关于加强财政资金内部监督管理的通知》规定,加强印鉴、账户和资金监管,做到了收入缴拨有序,资金运行安全。 5、票据管理常抓不懈。一是认真扎实按时完成了票据年检工作,做到了不走过场。年检中坚持‘检前核票、不走过场、边检边改、丢票否决、重点稽查”五个原则严把票据审验关。210家领票单位全部参加年检,200家单位年检合格,评选出10家优秀单位,8家不合格单位被通报批评。二是领销票据继续坚持“计划申报、分次限量、核旧领新、票款同步、年终清零’原则。特别加强往来票据的日常审核,及时纠正票据使用中的违规行为。三是完成非税票据电子化改革。按我县《全面推进桃江县非税收入票据电子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实现所有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目前,所有执收单位基本取消专用收据手工票,现非税票据电子化覆盖率达到99%, 票据电子化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四是我中心完成了医疗票据电子化管理数据接口规范并升级改造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票据模块。 (三)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政策 2021年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桃江县“放管服”改革县乡非税收入管理体制编制方案》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有关减税降费要求,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战略部署,理顺我县财政管理体制,高标准、高质量完成2021年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四)加大稽查力度 1、健全票据核销机制,完善常规手段。通过加强日常票据核销,严格销旧领新,严格票据年检等手段,强化常规稽查职能。 2、扎实开展重点稽查。在认真开展常规稽查的基础上,集中力量,深入单位进行重点稽查。全年完成了桃花江国有林场、灰山港工业集中区、松木塘镇人民政府、桃江县市场服务中心、牛田镇政府共5个单位的重点稽查。 三、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为了适用人员异动需求,调整完善了岗位责任制,促进科学、高效运转;注重业务学习,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简史》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政策和业务水平。二是深入开展调研,高标准完成2021年新一轮乡镇财政体制和非税收入体制结算工作及调研。 四、服务大局,及时完成好中心任务 加强面上工作,突出中心,服务大局,完成各项中心任务,深入基层走访调研、了解情况,根据要求安排有关急需资金解决联系村工作中的有关问题;配合搞好同级审计,认真完成了省厅、市局和县委、县政府及财政局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到政令畅通,响应积极,运转有效。同时,配合省市财政部门完成了调研工作,得到了上级的好评;发挥财政文化的引领作用,及时搞好财政新闻报道,积极投稿,在省级及以上网站、刊物、媒体发表与财政工作相关的文章多篇;提高队伍素质,强化财政业务学习;建立人才培养机制,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县乡财政干部1人被选派或抽调参与省厅跟班学习或参与到省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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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2020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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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绩效一类,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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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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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谢海波 报送日期:2022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