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桃江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
发布时间:2022-03-15 16:38 信息来源:县委编办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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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1  年度)

 

 

 

 

 

 

单 位 名 称

桃江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桃江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为农村合作经济健康发展提供管理保障。 土地承包管理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 农民负担管理 农村财务管理 农村经济统计管理 农村合作基金会管理 农村经济体系管理 农经政策宣传

   

桃江县桃花江镇谷山北路6

法定代表人

陈俊

开办资金

17(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66.01

40.65

网上名称

桃江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

从业人数

10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一)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指导工作 1、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迅速。2021年我县新发展农民合作社52家,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总数达到972家;新发展家庭农场112家,全县家庭农场总数达到1279家。 2、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我县制定了《桃江县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通过公开遴选,专家组现场考评,提请局党组审议通过后,择优选择16家为农业生产开展社会化服务的服务组织作为项目承接主体,其中早稻集中育秧机插机抛环节7家(含2家集体经济组织),绿色生产服务(含病虫害绿色防控和施用有机肥服务)环节5家,粮食烘干仓储环节4家,并在桃江县政府网上公示。经专家组验收,16家服务组织补助服务面积共18万亩,其中集中育秧机插机抛面积7.3万亩,绿色生产服务面积6.7万亩,粮食烘干仓储服务面积4万亩,全面完成省下达的社会化服务面积任务。 3、扎实开展示范创建活动。经过自主申报、县级审核、网上公示、市级复核,创建了省级示范社6家、百佳社1家、省级示范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1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9家、县级示范社16家和县级示范家庭农场20家,申报了市级示范社9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8家。完成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任务,选定桃花江镇和浮邱山乡两个乡镇作为试点,开展家庭农场标准体系建设,建立了家庭农场台账,通过产业形态和经营规模对家庭农场进行了分类管理。为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共举办了4期培训班,培训人数达210人。创建了5个家庭农场发展典型案例,并重点扶持了20家家庭农场规范发展。召开了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表彰暨座谈会,对2020年度省、市、县级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进行表彰授牌,并围绕加强农业项目扶持、强化科技指导培训、加强农业品牌宣传等主题开展座谈。举办了2021年度县级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业务培训会,对申报了2021年县级示范合作社的理事长、会计和家庭农场主开展业务培训指导。 4、动态管理。对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动态监测管理,将符合条件的种养大户、专业大户、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家庭农场纳入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系统录入数量达3180家。对名录中列入异常名单的家庭农场,经核实,确因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相关条件的,名录系统中予以移除。开展了省级示范社运行监测工作,对5家监测不合格的省级示范社,取消其省级示范社资格,不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二)村级财务管理工作 开展村级财务专项监督检查。一是组织开展“三月村级财务清理月”活动,下发了《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21年三月村级财务清理月活动的通知》,对全县村(社区)2020年度村级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出具清理结论247份,并进行了张榜公示。二是4月份组织业务骨干分成两个组逐乡镇抽查24个村2021年一季度村级财务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发出整改函14,移交问题线索8条。三是开展了村级绩效奖金、住房公积金、医保、社保、工会经费专项检查,检查情况报告县政府主要领导。四是开展了村级财务专项清理整治,对2020年元月1日以来村级财务不规范问题,如白纸条入账、乱发补助、工资补助报销发放不规范、项目管理不到位等情况进行清查。五是利用“互联网+监督”监管子系统,实时进行监管,对今年以来触发的共计2228条预警信息进行了核实、核查。下发督办函468条,督促乡镇村抓好整改落实。 2、出台村级财务管理办法。为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我县出台了《桃江县村级财务管理办法》(桃政办发〔202116号)。该办法通过在桃江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征求意见函、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听证会、法制审查、提交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审议等程序,最终审议通过,于115日由县政府办公室出台该办法。 3、开展业务培训。我站于6月、11月举办了两期村级财务管理业务培训班,培训对象为乡镇村级财务业务员,业务外包乡镇代理公司负责人、记账会计等40余人,在11月份的会上提出了各乡镇要组织村级学习该管理办法的要求。并在武潭镇、大栗港镇举办了村级财务管理培训班,对支部书记、村报账员、纪检委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4、组织召开“关于全县农经统计年报业务培训暨工作部署会”。按期完成全县15个乡镇234个村(社区)2020年度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填写农村政策与改革统计年报、农村合作经济统计年报。数据上报至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统计年报系统、金农工程一期应用系统。 (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120211月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确保做到“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至2021130日数据上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管理系统。 2、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印发《桃江县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第二届组织机构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组织开展了桃江县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第二届组织机构换届选举工作,对村级提供的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的变更资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基础信息逐村进行了审核,并将相关资料录入了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管理系统,至2021930日全县234个涉改单位均完成了变更、赋码、发证。 39月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信息报送相关工作的通知》。组织乡镇业务员召开培训会议,编制了《镇级操作流程》、《信息报送操作流程》,1015日全县234个单位如期完成了成员信息和相关改革文件资料的录入工作。 (四)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1、根据省巡视反馈集体经济收入薄弱问题,与县委组织部商讨村发展集体经济的模式、途径与整改措施。与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联合行文印发《桃江县全面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实施方案》,加强对发展集体经济的业务指导,按季度对集体经济数据进行统计,至202112月底实现234个村(社区)经营性收入均达到5万元以上。组织乡镇按季度上报村级债务化解情况。 2、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扶持壮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运行监管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指导。成功申报浮邱山乡浮邱山村、高桥镇高桥村、修山镇三官桥村、沾溪镇卫红村、三堂街镇赤塘村、鲊埠回族乡花园台村、武潭镇新铺子村、马迹塘镇龙溪村、松木塘镇松木塘村为2021年扶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试点村。 (五)农民权益维护与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1、组织各乡镇、相关县直单位对2019年以来各类建设项目中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中农民权益维护和2020年以来惠农减负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专项督查。 21122-23日,省农业农村厅检查组来桃江对惠农减负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年度检查,检查组以查阅台账资料、查看村组账目和走访农户等方式抽查了高桥镇、石牛江镇、财政局、教育局和卫生健康局。指出了我县在村级财务管理、教育收费、惠农资金使用和发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25日县维权减负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县维权减负大清查、大整治、大纠正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维权减负大清查、大整治、大纠正专项整治行动,26日由县政府组织召开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对“大清查、大整治、大纠正”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部署安排。29日县维权减负办组织乡镇维权减负专干、村账乡代理业务员进行了维权减负专项整治、村级财务管理业务培训。 (六)乡村治理工作 推荐鲊埠回族乡为省乡村治理示范镇。 (七)土地承包管理工作 1、进行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户档案入馆上架扫尾工作,入馆率达99.5%。顺利通过省级质检和省级交叉检查。 2、证书已全部打印并发放至农户手中,证书颁发率达99.3% 3、认真开展了整组暂缓确权、已确权未颁证、确权信息不准等摸底调查,了解农户变更需求量。 4、平台运行库已联通电子政务外网,实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省市县互联互通,更新了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应用平台软件,为合同变更登记打下了基础。 (八)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 1、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行为,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广使用了全国《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建立土地流转台账,实行合同鉴证备案制。至目前,全县台帐登记50200亩的经营户有712户、200500亩的经营户有558户、500亩以上的经营户有108户,耕地流转面积达39.7万亩,耕地流转面积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66.17% 2、分级审查审核,防范风险。对工商企业的农业经营能力,以及经营项目是否符合粮食生产等产业规划等进行分级审查审核,加强土地流转监督管理。 3、加强法律宣传力度。发放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册等,提高乡镇土地流转专干业务知识和水平。 (九)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 1、加强了组织领导。各乡镇均成立了农村宅基地管理与农房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2、加强了督查指导。县整治办组织开展了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乱占土地建房整治工作指导督查。 3、规范了审批流程。严格按照《湖南省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流程图》,落实“农户申请、村级审查、乡镇审批”的程序要求,15个乡镇均建立联审联办制度,规范了农民宅基地审批流程,建立了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的联审联办宅基地管理工作机制。 4、加强了动态巡查。县整治办组织按时开展动态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乡镇移交督办。 5、加强了清理整治。对省农业农村厅下发农业农村局村民建房疑似图斑都及时进行核查、及时上报,能完善手续的完善了手续,该拆除的进行了拆除。 (十)土地纠纷调解仲裁工作 1、加大纠纷调处力度,及时化解矛盾。目前,全县调处土地纠纷19起,县仲裁案件1起,乡镇及村委调解纠纷18起。 2、加强了法律宣传。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进行农村土地承包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土地仲裁法等法律法规政策宣传。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2021年度年终绩效考核一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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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范洁                                                报送日期:202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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