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092206010539XH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1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桃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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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桃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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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负责全县农业执法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和考核评价;负责制定执法标准规范,开展执法稽查和培训;负责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跨乡镇违法案件查处的组织协调;负责法律法规直接赋予县级的执法事项和全县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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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桃江县桃花江镇文化路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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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吴国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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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1.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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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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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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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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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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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09 |
19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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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桃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从业人数 |
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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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无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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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今年共立案261起,其中渔政立案62起、动物卫生监督立案16起、饲料1起、兽药立案4起、肥料立案7起、农药立案7起、种子立案2起、屠宰立案1起,农机当场处罚161起;其中刑事移送案件20起28人,行政处罚241起,缴纳非税罚没收入40余万元,指导乡镇办案2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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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2020.02.13至2025.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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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在全体干职工共同努力下,我局荣获2021年度全市农业农村法制工作先进单位;荣获2021年度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先进单位;荣获2021年度全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先进单位;《夏某清农资店销售假农药案》荣获2021年度桃江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优秀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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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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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周春芳 报送日期:2022年03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