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桃江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
发布时间:2022-03-08 15:20 信息来源:县委编办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0922MB1E246485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1  年度)

 

 

 

 

 

 

单 位 名 称

桃江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桃江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

宗旨和

业务范围

统筹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指导开展全县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指导并组织处理全县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承办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授权的具体工作。

   

桃江县桃花江镇资江北路229

法定代表人

龚正

开办资金

20(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

1

网上名称

桃江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公益

从业人数

3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严格按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本年度未办理变更登记。

2021年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与支持下,通过本院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克服了案多人手少的困难,及时、有效、公平、公正、依法处理了多起劳动争议案件,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有效地促进了本区域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得到了健康稳定发展。现就上半年的主要工作情况作如下简要总结: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及时高效地办理了一批劳动争议案件,共处理案件200起,已结案200起,其中开庭审理裁决案件58起,调解30起,因各种原因不予受理的4起,立案后撤诉的9起。案外调解处理案件135起。 去年以来,我院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完善了调解仲裁制度等一批新制度,将之前建立的仲裁制度、仲裁员职责、案件合议审理制度、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制度等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制作新的看板,使制度上墙,充分发挥其作用,切实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纳入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的轨道,使仲裁庭审更加规范高效,使各项仲裁程序更加完善严谨,使仲裁服务更全面周到。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当前我院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还没有得到各级部门的大力重视。当前,各级部门、大多数领导的主要重点重视工作大多都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然而,该项工作是一项常规、常用的维权工作,对维持社会稳定意义重大,希望得到领导对此项工作能更大的给与实际重视,给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人力、物力各方面足够的支持,保证该项工作更好更快的发展完善。 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队伍建设不够完善,力量有待加强。目前各区县、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队伍结构基本相同,都面临人员少、案件多,疲于应对的情况。仲裁员少是多年来困扰我们工作的一个瓶颈,这一情况已经与日益增加的案件数量不相适应。希望适当增加专职仲裁员,加大兼职仲裁员的培训,并加大对仲裁员的培训,全方面提升仲裁队伍力量建设。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龚正                                                报送日期:2022022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