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0922MB1D490007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0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桃江县财政事务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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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桃江县财政事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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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定,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财政票据的购领、保管、发放、使用、核销、检查等工作;监督检查县直单位和乡镇非税收入征收、汇缴、划解、使用和票据管理等工作,依法查处各种违反非税收入管理法规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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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桃江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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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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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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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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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桃江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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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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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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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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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桃江县财政事务中心 |
从业人数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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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全年无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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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乡镇财政工作 今年来,我县乡镇财政工作在上级财政部门的领导和要求下,紧紧回绕全县工作的总体目标,顺应形势发展,更新观念,积极服务于经济大局,创新理财思路,乡镇财政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各项任务都能较好完成,乡镇财政管理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1、加强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情况。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乡镇财政预算标准化的通知》的要求,深化预算管理机制,稳步推进乡镇财政预算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基础数据库,科学测定乡镇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统一预算编制要求和格式,严格按照定员定额标准确定基本支出范围,做到口径统一、标准统一、范围统一,严格“二上二下”的编报审批程序编制预算,严格公开公示,严格预算执行,切实加强乡镇财政预算管理;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国家实行国库集中收缴和集中支付制度,对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实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运行良好。 2、以安全为目标,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根据《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固化了单位监管责任,深化了监督层次、细化了监督内容、强化了监督手段,把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体现到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确保监管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建立了上级财政部门与乡镇以及乡镇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确保了乡镇财政全面掌握有关专项资金的政策、额度、项目要求等情况。二是强化公开公示制度,通过建立村村有公示栏制度,及时更新政策标准内容,对政策标准、财务收支、项目资金和补助性资金的公示程序、形式、内容的规范化工作进行日常考核验收。三是严格落实抽查巡查制度,对所确定项目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参与监管,按实填写《项目建设资金监管表》,并附有照片和文字依据,形成监管记录备查,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对资金监管抽查巡查情况实行收集和督查,并将收集督查情况进行登记汇总,作为年度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目标考核计分重要依据。县财政局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纳入对相关单位(股室)和乡镇财政所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并对相关业务股室、二级机构和17个乡镇(园区)财政所资金监管具体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日常考核,对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成绩突出的相关业务股室和二级机构进行奖励。 3、落实惠民扶贫政策,提升服务质量。根据省厅《关于全面推进惠农补贴“一卡通”安全数据交换平台的通知》和《桃江县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管理制度》有关文件精神,建立部门录入、银行支付、农户查询 “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要求,确保惠民惠农补贴发放两卡两折落实到位,制定了《桃江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善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管理的通知》,统一部署、指导规范和完善“一卡通”发放管理工作;强化了惠民惠农补贴发放信息传递“最后一公里”落实措施,落实财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明白条发放,通过及时更新政策标准内容、短信服务平台、安装触摸屏自主服务终端、建立益村平台APP等措施将公开公示制度落到实处。按制度和流程,做到了各项补贴发放及时准确,协助扶贫办认真做好了扶贫政策宣传、信息采集录入、两折分发和资金发放工作,全年发放惠民惠农资金264批次、共计23822.48万元,其中扶贫资金50批次、计3275.76万元。 4、加强“村账乡代理” 管理,提高村级业务水平。依据政策要求和实际情况,重新制订《桃江县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完善村级财务活动。近年来,我县“村账乡代理”采用财政经管共管、财政为主的模式,共同商议相关事项,乡镇“村账乡管”合署办公,逐步使村级财务规范化。扎实开展村级组织财务年度清理工作,对全县215个村和28个社区的村级财务管理及财务公开情况进行了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责令整改,通过督查与指导,各乡镇村级财务管理状况都有了较大进步。 5、规范基础工作,提升服务效能。明确创建工作任务,以制度建设、规范程序、全程跟踪、绩效考核为手段,全面推进“创星”工作;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分别在不同时段举办不同层次的培训班三期,逐步提高乡镇财政所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以点带面,配合乡村财政财务绩效考评和星级财政所创建工作,在明确浮邱山乡财政所为今年的创星申报所后加强管理力度,强化工作责任,财政所对考评办法进行了认真解读,并用表格形式将考核要素分解落实到每个业务岗位,明确了每个工作人员的创建职责。健全和完善财政内部监督管理制度、财政财务工作制度、文明办公制度、廉政建设制度、绩效评价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乡镇财政干部学习教育培训制度等25项管理制度,所内职能配置完善,业务流程规范,岗责体系健全,财政所随同政府机关搬家后办公房重新装修,办公条件大为改善,服务能力大大增强,队伍面貌焕然一新。10月,通过了省厅验收,12月,荣获省级创星财政所。 6、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财政干部理财水平。机构改革后,财政所与其他乡直站所一样四权下放,极大地增加财务管理的难度。一是汇同乡镇一道合理调配工作人员及岗位。根据我县财政人员人数偏少、分配不均和年龄老化问题,及时向县财政局党组汇报,协同各乡镇与当地党委政府共同商议,将有责任心、专业知识的年轻行政事业干部借调财政所,将不适应业务工作人员调换岗位,激励业务人员的积极性,使财政所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二是加强财政业务培训。根据新形势发展和乡镇工作需要,主办了三期培训班,分别对财政所所长、会计人员和业务人员进行培训,使财政干部业务得到较大提高。三是抓好财政干部作风建设。通过各种会议和培训,对财政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及职业道德进行严格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到各所实地检查工作、听取工作汇报,收集当地政府干部群众对财政干部的意见,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 (二)非税工作 2020年,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认真贯彻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突出依法征收,源头控收,以票管收的工作重点,努力实现应收尽收,资金安全和规范管理的基本目标,确保非税收入征管各项工作任务基本完成。 1、加大征管力度 (1)坚持做好培训宣传。一是将上级关于取消、停征、缩小范围等收费项目的调整及时与执收单位衔接,督促贯彻落实,同时通过媒体、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公示,力求做到家喻户晓。二是对执收单位及代理银行新进业务人员及时做好业务培训。三是注重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和执收单位与缴款义务人的工作联系,热心接待来信来访,做好政策宣传解释与答复,非税收入征管法规政策在我县日益深入人心。 (2)不断完善征收机制。一是加强与代理银行的联系与沟通,明确责任,提高收缴业务水平。今年1月,组织召开了代理银行非税收入代收工作座谈会,严格按代理银行收缴业务考评办法进行考评。通过财政考评与自我测评得出综合评分,同时发动所有代理行一线收缴业务员自评、非税局业务人员点评、面对面交流探讨等形式,切实加强代理银行责任,有效提高银行代收工作质量。二是创新收缴模式,与上级要求接轨。依照省厅关于《湖南省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湘财非税〔2017〕3号)文件精神,在继续坚持“单位开单、银行开票、银行代收”收缴模式的基础上,大力推广POS刷卡收缴非税收入,拟定了非税收入移动缴费平台实施草案,推动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进程。至目前止,全县所有县属中学以及收入比较集中且规模大的执收单位已全部实行“单位开票、POS刷缴”非税收入收缴模式。收入规模小的执收单位继续采取“单位开单、银行开票、银行代收”的模式收缴非税收入,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取得显著成效。三是改革征收管理体制,落实“放管服”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根据《桃江县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桃江县赋予乡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的规定,重新制定了县级和乡镇事权下放后的非税收入指导性计划和执收成本;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我县非税收入征管项目有11项须划转稅务部门征收,县财政事务中心积极配合,按期移交。 (3)严格执行政策,确保依法征收。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全面清查收费项目。对停征、免征、取消以及涉及执收单位调整等项目及时与单位街接,严格执行到位,并同步在非税征管系统中更新,实现依法征收。 (4)完善征管措施,做到应收尽收。一是充分调研,根据单位执收执罚职能合理下达收入预算。二是强化票据管理,严格票款同步,销旧领新,实现以票管收和以票控收。 (5)加强征管调研,提高征管质量。按月做好执收情况分析,及时掌握重点执收单位以及重点项目的入库情况,跟踪调研,督促收入征缴。2020年,我中心预计征收非税收入146607.92万元,为年计划57578万元的254.62%,比上年同期162328.54万元减收15720.62万元,减少9.6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457.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08798.62万元,专户管理收入8351.99万元,为我局财政收入均衡入库将作出贡献。 2、规范收入管理 (1)精心编制收入计划。深入各执收单位调研,根据单位执收执罚职能及前三年收入完成情况精准安排收入计划,改变了原体制收入基数低、超收潜力大的弊端,基本实现收支脱钩。 (2)据实核定执收成本。根据非税收入的类别与性质、单位预算管理体制,按照省局制定的非税收入执收成本核定办法,深入执收单位调研,进一步精准核定执收成本。严格按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服务性收费和其他收入九大类,涉及不同财政预算体制的再分全额预算、差额预算及自收自支两个等级核定执收成本。 (3)规范管理体制。彻底改变我县原有的按单位不按收入类别确定管理体制的作法,严格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项目信息目录的通知》要求,将非税收入分别纳入公共预算、基金预算和财政专户管理。 (4)强化措施,推动精细化管理。严格规范财务行为,推进精细化、科学化管理。严格按政策和非税收入征管系统要求进行收入项目挂接、分类、分成;依法依规核算上下级分成收入并及时足额上解;规范“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核算办法、对账办法、改进收入明细核算、完善统计报告体系,提高收入统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及时与银行、单位、国库对账、进一步完善了内控制度和退付办法,确保资金及时划解,安全高效运转;进一步搞好收缴执行情况分析,推进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和效能化;认真执行《桃江县财政局关于加强财政资金内部监督管理的通知》规定,加强印鉴、账户和资金监管,做到了收入缴拨有序,资金运行安全。 (5)票据管理常抓不懈。一是认真扎实按时完成了票据年检工作,做到了不走过场。年检中坚持‘检前核票、不走过场、边检边改、丢票否决、重点稽查”五个原则严把票据审验关。231家领票单位全部参加年检,220家单位年检合格,评选出25家优秀单位,11家不合格单位被通报批评。二是领销票据继续坚持“计划申报、分次限量、核旧领新、票款同步、年终清零’原则。特别加强往来票据的日常审核,及时纠正票据使用中的违规行为。三是完成非税票据电子化改革。按我县《全面推进桃江县非税收入票据电子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实现所有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目前,所有执收单位基本取消专用收据手工票,现非税票据电子化覆盖率达到99%, 票据电子化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四是8月31日前我中心完成了医疗票据电子化管理数据接口规范并升级改造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票据模块。 3、加大稽查力度 (1)健全票据核销机制,完善常规手段。通过加强日常票据核销,严格销旧领新,严格票据年检等手段,强化常规稽查职能。 (2)扎实开展重点稽查。在认真开展常规稽查的基础上,集中力量,深入单位进行重点稽查。全年完成了浮邱山乡人民政府、桃花江镇人民政府、马迹塘镇人民政府、桃江县第六中学、县文联共5个单位的重点稽查。 (三)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为了适用人员异动需求,调整完善了岗位责任制,促进科学、高效运转;注重业务学习,选派1人参加深圳会计学院业务培训班;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政策和业务水平。二是深入各执收单位开展调研,按时完成2019年非税收入体制结算工作。 (四)服务大局,完成各项中心任务 2020年,我中心深入扶贫村走访调研、了解情况,安排资金5万元解决联系村工作中的有关问题;配合搞好了同级审计;加强了党建工作;认真完成了县委、县政府及财政局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到了政令畅通,响应积极,运转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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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2020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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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被评为一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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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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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谢海波 报送日期:2021年03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