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0922MB0W27253K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0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桃江县鸬鹚渡镇玉溪敬老院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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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桃江县鸬鹚渡镇玉溪敬老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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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提供养老服务,确保供养对象衣、食、住、医、葬等方面的需求得到保障。 以供养五保对象为主,在满足当地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集中供养需要的基础上,开展社会养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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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桃江县鸬鹚渡镇玉溪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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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曹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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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12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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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非财政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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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桃江县鸬鹚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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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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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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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
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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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桃江县鸬鹚渡镇玉溪敬老院 |
从业人数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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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在2020年,我院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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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在2020年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展以来,我院根据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措施、省民政部门关于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要求,以及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县民政局科学应对,积极作为,落实举措,全力以赴做好养老服务领域防控工作,确保老人安全。 一、针对性部署 建立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制定有效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由民政局局长为组长,督促指导敬老院负责人全面负责防控工作。及时采购备置一批必需的防控物品和物资,如体温计、口罩、消毒用品等。主动加强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卫生防疫部门的联系,建立联动机制,加强三类人员排查,确保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封闭式管理 由于老年人属于易感人群,为切断病毒可能传播途径,防止疫情向养老服务机构扩散,县民政局于1月26日起,对县中心敬老院实施封闭式管理,除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老年人亲属、朋友)均不安排探访进入,也不允许老年人外出,引导他们通过电话等方式沟通联系,确保院内老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因特殊情况到访人员,做好来访三问、登记核查、体温检测、协助消毒、安全提示等工作,只能在指定的区域和路线活动,并遵守相关防控要求。 三、全方位防控 对工作人员和老年人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培训,引导他们保持良好的卫生和健康习惯,做好个人防护,增强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主动做好入住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随时关注老年人身体状况,一旦发现体温异常,就及时送医或第一时间上报处理。对院内工区、阳光棚、食堂、房间、卫生间等进行全面卫生清理和消毒工作,防止各类安全隐患。 四、分散式活动 取消养老机构内观影、棋牌、唱歌等所有聚集性活动,尽量做到老年人相对单独生活。加强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心理调节,纾解焦虑恐惧情绪,引导其保持正常作息、规律生活。 五、不定期督查 面对疫情,县民政局强化责任担当,于1月26日传达了县疫情防控工作会精神,成立县民政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职能职责扎实抓好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1月26日对敬老院实行全封闭式管理。根据疫情情况,县民政局成立了疫情防控督导组,对敬老院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及时报告是否安全,防控是否到位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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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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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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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接受县民政局酒精,艾条,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并严格按照要求合理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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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曹红 报送日期:2021年0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