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桃江县河长制工作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0922MB1B70940F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0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桃江县河长制工作站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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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桃江县河长制工作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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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宗 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
业务范围:承担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河长制实施中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等具体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监督落实县级河长部署的工作任务;统筹协调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河湖
保护工作;指导乡镇河长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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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桃江县桃花江镇芙蓉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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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侯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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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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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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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桃江县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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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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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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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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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桃江县河长制工作站 |
从业人数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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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严格按照《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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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1、河长制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完善了“三长一站”、“一办两员”工作体系,明确了县、乡、村三级“河长”417人(县级河长17名,乡级河长172名,村级河长228名),县、乡河道“督察长”18人、“警长”21人、“护河志愿者工作站”16个,完善了河长制工作督查、考核等河长制工作制度。 2、河长制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加强河长办能力建设,落实了办公场所、设备、经费,调整补充了县、乡河长办人员队伍,县级河长办4人、乡级河长办15人专职从事河长制工作。及时对158块县级河长公示牌、342块乡级河长公示牌进行了更新维护,公示牌均公示了县、乡、村三级河长姓名,乡、村级举报电话、县级监督电话、水利部12314监督举报电话和河长制微信公众号二维码等信息。 3、河长履职尽责能力明显提升。为强化河长履职尽责,县河委会印发了《桃江县河长履职尽责实施办法》,按照湖南省1号总河长令的要求,以发信息提醒的方式,服务河长按月开展巡河,县、乡、村三级河长今年累计巡河20856人次,县级河长先后下发交办单29份、县级督察长签发督办单4份,全部按照“一单四制”要求进行了交办和跟踪处理,目前销号率达到100%,有效促进了各类河流问题整改。 4、改善河湖生态环境持续发力。按照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和水污染防治等六大河长制工作任务,全面落实“一河一策”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河道工程治理、河道保洁、打击盗采砂石、禁捕退捕等专项行动,解决了一批老大难的问题。全年以来,投入资金4500万元,完成了资水8处重要河段、沾溪、志溪、獭溪共28.75公里河道治理,查处盗采砂石案件10起,拆除河道管理范围内违建房屋4处1000余平米,清理河道垃圾1万余吨,“三无”船舶上岸1633艘(含竹排),河流面貌持续好转。 5、河长制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根据2020年省、市河长制工作要点,我县制定了《桃江县2020年河长制工作要点》和《桃江县2020年河长制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将17项河长制年度重点工作分解至各责任单位和15个乡镇,其中整治类6项、建设类6项、管理类5项,截止12月底,17项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根据第三方检测数据,我县桃谷山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 6.河长制宣传工作丰富多彩。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世界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河长制工作宣传。县级连续5年组织开展了獭溪河30公里环保毅行活动,参与志愿者人数达4000余人,乡镇组织志愿者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护河宣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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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桃办〔2019〕50号文件,有效期至2024年8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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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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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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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侯鑫 报送日期:2021年0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