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桃江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发布时间:2021-03-18 13:29 信息来源:县委编办 作者: 浏览量: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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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0  年度)

 

 

 

 

 

 

单 位 名 称

桃江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桃江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视工作 国土资源相关违法案件的调查、勘测和立案所需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受理重大违法案件调查处理的业务工作 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执行工作 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与实施

   

桃江县桃花江镇芙蓉路139

法定代表人

吴建强

开办资金

22.8(万元)

经费来源

非财政补助(经费自筹)

举办单位

桃江县自然资源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2.8

22.8

网上名称

桃江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从业人数

25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严格按照《条例》和细则执行,本年度无变更登记项目

一、开展业务活动的项目和取得的成绩 A、积极做好202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顺利通过省市验收,履职率、查处率、整改率三项均达省厅验收指标。 B2020年共查处违法自然资源违法案件43宗。与县人民法院对接工作12次,参加法院听证会3次,催告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76起,完成上年度到期案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90宗,已裁决48宗;完成上年度到期案件结案程序46宗,开展巡查138次,参加巡查人员450人次;会同各乡镇人民政府、公安、安监等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5次,拆除采矿设备(挖机)主板8块;矿产资源案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宗;对灰山港镇肖家塅村石勘湾组和汪家村组2处非法采点均设置封堵墙。C、完成部、省下发我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图斑184829个,所有图斑排查工作已于1120日前全部完成。D、指导乡镇办理自然资源违法案件23次,与司法局、农业农村局督导乡镇执法工作1次,对办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并向县司法局进行了反馈。组织开展执法业务培训2次。向各乡镇移送违法线索17条。E2020年参加拆违和“三抢”整治行动7次,出动人员41人次,拆除违建房屋8处,共计拆除违法建筑总量43724平方米,开展动态巡查300多次,做到了每日一巡查,节假日有专人值班巡查;参加工作协调会11次,参与违建摸底3次,违参与联合认定180多宗,2020年发布预征地公共9份。圆满的完成了今年的拆违任务,为县城建设良性发展作出了贡献。 二、对相关事项进行说明 A、事业单位法人条件继续具备;实际使用的名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一致,没有擅自增加名称的行为;实际的住所与核准住所一致,并且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超范围业务活动。B、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继续有效;没有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开办资金没有大幅变化,有继续具备承担与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C、没有接受损赠、资助。D、核准登记后一直在开展业务活动。E、没有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F、按月依法纳税。 G、没有违约和社会投诉情况,没有涉及任何诉讼情况。H、没有任何惩罚记录。I、本单位没有公务员兼职情况。J、没有其他需要报告和审查的事项。 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桃江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在2020年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认识到自身工作的不足,具体在以下二个方面:A、执法监察人员业务知识水平参差不齐,在以后的工作中我队将加强人才培训,加强学习,使之能更好的适应工作。B、需更进一步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健全共同责任机制,形成合力。以便更好的履行好职责。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汤黔安                                                  报送日期:202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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