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桃江县征地拆迁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1-03-18 13:28 信息来源:县委编办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09220944600074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0  年度)

 

 

 

 

 

 

单 位 名 称

桃江县征地拆迁管理中心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桃江县征地拆迁管理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为全县统一征地事务工作提供服务 接受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单位委托,承办项目建设用地征地业务工作;协助办理征地审批前的征地调查、勘测定界和征地上报;征地批准后的征地方案、安置补偿方案实施。

   

桃江县桃花江大道100

法定代表人

崔永忠

开办资金

3(万元)

经费来源

非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桃江县自然资源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

3

网上名称

桃江县征地拆迁管理中心

从业人数

30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严格按照《条例》和细则执行,本年度无变更登记项目

一、2020年度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0年桃江县征地拆迁管理中心为桃江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以下服务工作: 1、工作态度端正,对待征拆服务工作积极主动作为,坚决做到随叫随到。工作标准严苛,全年征拆工作准确无误,成功实现零“返场”。 2、工作程序规范,严格依法行政,按要求申请发布征用土地通告20次、征地补偿安置公告20次、预征地公告25次。 3、全年完成征拆服务保障项目五;尽心尽力监控各项用地的程序和征收标准,全年共完成房屋拆迁实物调查核对525148974.61平方米、概算征地拆迁补偿金额近1.5亿元。圆满完成我中心年度征拆服务费(非税收入)任务。 二、对相关事项进行说明 A、事业单位法人条件继续具备;实际使用的名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一致,没有擅自增加名称的行为;实际的住所与核准登记的依据一致,并且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超范围业务活动。 B、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继续有效;没有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开办资金没有大幅变化,有继续具备承担与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 C、没有接受损赠、资助。 D、核准登记后一直在开展业务活动。 E、没有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F、按月依法纳税。 G、没有违约和社会投诉情况,没有涉及任何诉讼情况。 H、没有任何惩罚记录。 I、本单位没有公务员兼职情况。 J、没有其他需要报告和审查的事项。 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1、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我所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 2、继续为交通、城镇、园区、产业、改善民生等重点工程的征拆工作做好服务。积极完成县局赋予的各项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崔永忠                                              报送日期:2021031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