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桃江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1-03-11 10:04 信息来源:县委编办 作者: 浏览量: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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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0  年度)

 

 

 

 

 

 

单 位 名 称

桃江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桃江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负责投资项目的开发论证、包装和推介工作;负责收集、汇总、建立招商引资客户档案;协调参与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的策划、组织和信息管理;负责外来投资者的接待、联络、洽谈、考察等具体工作;负责外出考察项目的对接联络工作;负责县一级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调度和协调推进;为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及代办县级政府权限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性事项。

   

桃江县文化路41

法定代表人

莫琳

开办资金

33(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桃江县商务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96.59

130.14

网上名称

桃江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从业人数

19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本年度无变更项目,无登记项目。

1、开展业务活动的情况:2020年,我县完成引进市域外资金形成固定资产投资88.5亿元,完成全年任务88亿元的100.57%;引进省外境内资金80.91亿元,完成全年任务77.5亿元的104.40%;实际利用外资4517万美元,完成全年任务4300万美元的105.05%。全县新签约项目41个,其中投资过亿元以上项目7个,投资过5000万元以上项目11个;新开工项目29个;新投产项目26个。 2、有关事项的说明: a.我单位具备事业单位法人条件;实际使用的名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一致,无擅自增加名称的行为;实际的住所与核准登记的住所一致;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无超出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的行为; b.有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有效;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开办资金无变化,具备承担与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 c.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符合《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 d.自核准登记后没有超过一年未开展业务活动或自行停止业务活动一年以上; e.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 f.无依法纳税的义务; g.无违约和社会投诉情况以及涉及诉讼情况; h.营利性事业单位没有公务员兼职的情况; i.没有其他需要报告和审查的事项。 3、无其他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改进措施。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胡艳琼                                               报送日期:202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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