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桃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2021-03-04 16:15 信息来源:县委编办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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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0  年度)

 

 

 

 

 

 

单 位 名 称

桃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桃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流动摊点无证经营、食品销售和流动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行政处罚权;生态环境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行政处罚权;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行政处罚权;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挖掘、城市树木砍伐(修剪)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城乡规划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含房地产领域执法职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水利管理方面的城市河道和水域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行政处罚权;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关于城市环境卫生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建筑施工噪声等建筑施工方面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建筑垃圾、渣土方面的行政处罚权;行使水利管理方面的违规取土和向城市河道和水域倾倒废弃物、垃圾的行政处罚权。

   

桃江县桃花江镇芙蓉路269

法定代表人

李庆华

开办资金

238(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桃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38

202.54

网上名称

桃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大队

从业人数

122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本年度无变更项目。

2020年,我局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认真开展污染防治工作:在蓝天保卫战方面,组织人员集中对城区76家夜宵漫酒摊点进行摸底造册,并下发夜宵漫酒专项整治通知,制定了夜宵漫酒专项整治方案;联合交通部门对城区渣土、砂石运输车辆开展了2次治超治载行动。每月开展3次以上设点检查,查处违规运输车辆140余辆,共处罚23万余元。二、市容秩序方面。1.规范劝导占道经营、越门经营行为5200余起、流动摊贩3500余起,规范乱停乱放700余辆,登记保全各类物品580余件,清理乱挂横幅1500余条,立案处罚15.6万余元。立案查处非法小广告、“牛皮癣”行为57起,罚款16000余元。持续开展“一店一招”专项整治行动,拆除各类违规招牌216块、横幅385条、门店小广告353块。2是对各重点项目区的违建和影响创建工作的支棚搭角、乱搭乱建,组织开展拆违行动61次,拆除各类违法建筑337处,拆违面积48203.2平方米。其中,拆除存量违建278处,计43178.6平方米;拆除新发抢搭抢建59处,计5024.6平方米。3.规范破坏环境行为310余起。加强车窗抛物整治,受理投诉1200余起,办理处罚流程430余人,共处罚金4.3万余元。三、数字城管”方面。按照信息收集、案件建立、任务派遣、任务处理、处理反馈、核查结案、综合评价组成的七步闭环流程,实现问题从发现到处置结束全程监管,最终形成可量化、可追溯的标准化管理体系。由县城10个社区共40名数字城管网格采集员全天候、无死角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本年度立案4037件,结案4001件,处置率达到99.11%,平台各项功能发挥有效,大大提升了城市管理水平和问题处置效率。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代琼立                                             报送日期:202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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