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桃江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2021-03-04 16:13 信息来源:县委编办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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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0  年度)

 

 

 

 

 

 

单 位 名 称

桃江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桃江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负责全县市场监管执法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和考核评价;负责制定执法标准规范,开展执法稽查和培训;负责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跨乡镇违法案件与重大复杂案件查处的组织协调;负责法律法规直接赋予县级的执法事项;负责国家局和省、市制定管辖、直接交办的具体案件查处。

   

桃江县桃花江镇芙蓉东路258

法定代表人

朱国勇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

5

网上名称

桃江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从业人数

33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执行

根据国务院、湖南省委及益阳市委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意见,201911月份,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实际,推出改革方案,率先在全市实行改革,通过划转和内部考录,组建桃江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03月疫情趋缓,执法大队正式立署办公。 一、基本模式 20191125日出台《桃江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整合工商、质监、食药、物价、知识产权、商务、盐业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组建桃江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副科级,暂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依据全面履职及权责清晰原则,下设七个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和一个综合办公室,核定编制53人(加分管局长,现有人员34人)。加挂桃江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局长由市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兼任,设专职副局长1名,以桃江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名义实行统一执法。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其它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负责行政许可、监督管理,不再行使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按照边界相对清晰化、执法相对专业化、职能相对集中化的原则,依据法定职责,七个执法中队设置如下: 综合行政执法一中队(暂由经检分局兼管):负责组织查处传销和违法直销等违法行为,按照上级机关安排参与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查处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非法集资等违法案件;受理、查处相关投诉的违法案件; 综合行政执法二中队:负责组织查处违反计量、纤维制品、认证认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相关产品、特种设备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案件;受理、查处相关投诉的违法案件; 综合行政执法三中队:负责组织查处产(商)品质量、标准化管理、商标侵权、知识产权、违法广告、合同欺诈、无证无照经营、注册登记、走私贩私、烟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及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 综合行政执法四中队:负责组织查处成品油、价格、废旧市场、二手车市场、招投标、拍卖、治超治限、商贸流通、再生资源、典当等违法案件,受理、查处相关投诉的违法案件; 综合行政执法五中队:负责组织查处食品、食品添加剂、酒类、保健食品等违法行为;受理、查处相关投诉的违法案件; 综合行政执法六中队:负责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违法行为;受理、查处相关投诉的违法案件; 综合行政执法七中队:负责组织查处全县肉食市场(含冻库)、野生动物保护、违规经营河鱼(野生鱼)及食盐的违法行为;受理、查处相关投诉的违法案件。 二、主要做法 (一)明晰权责 一是全面梳理执法事项,实行执法清单管理制度,在改革方案中明确共同管理部分与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公安、应急管理、城市管理等执法主体权责和执法边界,二是明确了内部中队、股、所等机构权责范围,结合实际,制定综合执法大队运行管理办法,防止职责不清,避免重复执法。 (二)强化协同 桃江局结合实际,建立日常巡查、综合检查、投诉举报和专业执法配合机制,制定《监督问责办法》和《目标考核办法》,通过互相考核、互相监督的形式,以制度强化执法大队和其它内设、派出机构的工作衔接。明确“股室牵头开展、指导基层所开展专项行动;基层所负责辖内行动开展和日常监管;执法大队受理案情线索,开展执法检查办案”的协同运作模式,最大程度实现监管执法无缝对接。同时,我局结合“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健全联动平台,加强与与全县其它职能部门的执法协同和执法联动。 (三)法治引领 桃江局一是梳理汇集质监、药监、工商、价监、商务、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统一执法文书,桃江局出台《关于规范执法办案的指导意见》、《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规定》等工作制度,切实规范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行为。二是加强执法监督和指导,完善法制监督制度。研究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努力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过程全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三是加强绩效考核和过错追责。将局属各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全年绩效考核,实行奖优罚劣。出台《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加强督查检查,并与县检察院联合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络室,防范和降低行政执法职业风险。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及时制定出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避免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情况的发生,加强对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共移送公安案件3起。 (四)力量下沉 为避免基层市监所、监管单位与执法大队出现“看见的执不了法,能执法的看不见”现象,桃江局积极探索基层综合执法新机制,一是制定《一般行政案件线索移送考核制度》,结合改革前基层所执法情况,合理划定考核目标。二是推进党政同责,严格实施考核,加强了基层政府对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三是完善协管员工作机制,244名协管员覆盖全县村组,城区、乡村、社区三级投诉网络进一步健全,实现了诉转案的快速衔接,进一步提升了基层社会共治能力;四是工作重心整体前移。制定了分管领导、机关股室联所办法,将基层所工作业绩和联系股室考核挂钩,加强了对基层的业务协助,促使了监管执法工作重心前移。 三、工作成效 客观评价桃江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成效,大致概括为三个方面: (一)综合执法效率得到提高 整合执法力量划清执法边界,消除了改革前原有部门之间职能交叉与推诿扯皮的体制弊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多头执法问题。通过整合归并现有执法队伍,实行综合执法,改变了以往执法力量分散、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现象,提高了执法效率。截至目前,桃江局共依法办理各类违法案件297起,其中食药案件180余起,禁捕退捕案件4起,查办传销案件2起,共计罚没800余万元,立案查办案件数量比上年同期增长17.4%。有效遏制了经济复苏特殊时期扰乱市场秩序、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势头,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环境,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发展提供了稳定有序的市场保障。 (二)监管服务重心实现下移 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一线监管力量有所加强。而基层监管所在剥离执法职能后,腾出更多精力将重心放在监管和服务上,“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入推进,工作效率明显增强,在今年疫情的不利形势下,桃江县市场主体仍然呈现强劲增长势头。市场活跃度持续上升,新增市场主体比去年同期增长10.73%,这与改革后工作效率提高是密不可分的。 (三)执法行为更加严肃规范 实行综合执法改革在一定范围内实现了管理权、审批权与处罚权的适当分离,强化了不同权力之间的相互监督和制约,改变了原有基层所“一家独揽”的局面,有利于执法办案跳出地方保护的囹圄,使执法行为更加公平、公正,执法的专业性、权威性进一步得到体现。 四、下步计划 1、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大队内部纪律、财务、绩效、物资、车辆等管理制度,形成纪律严明、执法公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2、加强能力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和现场执法能力,切实提升办案质效,尤其是增强办大案、要案的能力,切实树立起执法部门的专业性、权威性; 3、提高工作效率。在结合本年度工作实际,合理进行职能、人员安排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队与所、队与股室、队与其它部门的工作衔接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 4、切实履职尽责。围绕民生、发展、稳定,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在野生动物、禁捕退捕等全国性重点工作的执法办案,力争在大要案件办理上取得突破。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桃江市监系统年度考核一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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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余岭                                                报送日期:202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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