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2021年设立第2号)
发布时间:2021-02-23 09:48 信息来源:县委编办 作者:龚玉龙 浏览量: 【字体:

本期公告共有1个单位。
1、“桃江县征地拆迁安置与房屋征收补偿事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桃江县征地拆迁安置与房屋征收补偿事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刘峰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制定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定和措施 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调查登记 拟定征收决定和补偿方案 组织房产评估、鉴定和签订补偿协议 筹集、管理、使用房屋征收与补偿资金。为全县统一征地事务工作提供服务 接受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单位委托,承办项目建设用地征地业务工作;协助办理征地审批前的征地调查、勘测定界和征地上报;征地批准后的征地方案、安置补偿方案实施。
住所 桃江县桃花江镇谷山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0922MB1H33942U
举办单位 桃江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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